資料圖:2月5日,陜西當地主要媒體刊登了陜西省林業廳因草率發布華南虎照片信息致謙信后,引起當地市民關注,不少市民購買當天報紙,查看有關報道。 中新社發 景龍 攝
資料圖:2007年12月4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林業局官員對日前備受關注的陜西華南虎照片真偽問題一直回避直接回答,但在多家媒體記者的追問下,國家林業局新聞辦主任、新聞發言人曹清堯最終表示,華南虎照片中的老虎是真是假,是否是活體,都難以評估該地區野生華南虎的狀況,關于照片的信息,國家林業局會根據調查和鑒定結果,及時發布相關信息。 中新社發 徐曦弋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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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2月21日,這一天,距離國家林業局新聞發言人稱“華南虎照二次鑒定取得突破性進展”已經過去了58天;離國家林業局和陜西省政府指令陜西省林業廳委托國家專業鑒定機構“二次鑒定華南虎照”更有76天。如果從“鎮坪華南虎照”受質疑之日起計算,已是130天。
這130天里,民意洶涌,造假證據迭現,但“華南虎照”的始作俑者始終未承認造假。而《南方都市報》21日的一則報道援引國家林業局某官員的話說,“虎照二次鑒定確實尚未開始”。
這來自林業部門內部的極具轟動效應的“爆料”,并未引起公共輿論多少“震驚”。從“華南虎照二次鑒定”的發動來看,有今日之困局當在意料之中。陜西省林業廳作為事件當事人、被公眾質疑的對象,在虎照二次鑒定中本該自動回避。由嫌疑人提請“二次鑒定”,本就不可能比中立第三方提請的鑒定更具可信度。
所謂鑒定,得依科學性、中立性、獨立性和專業性為其基本規則。以司法鑒定為例,200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以立法形式推動的鑒定體制改革,其主要內容就包括了將鑒定機構從檢控機關和審判機關中剝離,以還原其獨立和中立的地位。鑒定只關乎科學,而無所謂官方或民間、國家或地方。嚴格依照程序進行又經得起科學檢驗的鑒定就是權威的鑒定。
當然,相關部門以現有鑒定不夠“權威”或不夠“官方”為由,力促二次鑒定也無不可。但無論二次、三次或N次鑒定,都必須尊重程序正義。據《南方都市報》援引國家林業局某官員的話稱,之所以沒有權威鑒定機構愿意接受委托,最直接的原因有二:一方面是輿論壓力,另一方面陜西省林業廳提出了不合理的鑒定要求———如果鑒定機構認為虎照造假的話,需要還原造假現場和具體環節。本應避嫌的陜西省林業廳在提起二次鑒定時,利用“發動權”之便為鑒定機構設置種種障礙。如此“二次鑒定”,與其說是要還事實一個真相,倒不如說是有意以反邏輯的要求逼退鑒定機構,來達到“久拖不決”的效果。
從程序上看,“二次鑒定”久拖不決并不能構成解決問題的障礙,也沒有任何理由僅僅因為當事人拒不接受鑒定結論,又拒絕再次鑒定,而無限期擱置對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在刑事審判中,對拒不認罪的被告人尚有“零口供規則”。于行政責任層面,紀律監察部門也應主動展開調查并積極取證,方可將已然跌入了“二次鑒定陷阱”中的“華南虎事件”拉回到它本應運行著的軌道中來。
從現有證據來看,“華南虎事件”中既有行政責任,也有法律責任;既有民事侵權,也有刑事犯罪。無論是拍照者造假,還是鑒定者失職,抑或發布者瀆職,又或是三者兼而有之,于此事件中造成了行政公信的大范圍持續流失已是既成事實。
要保全行政公信,作為行政權監察者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理應及時介入,以議案、提案、質詢、建議或專門調查來關上久拖不決的“虎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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