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2日電 據安監總局網站消息,為掌握各地區、各行業(領域)和中央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度,交流信息,通報情況,推進2008年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各項工作,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日前下發關于做好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信息調度統計和報送等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
一、健全信息調度統計制度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中央企業要在2007年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信息調度統計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今年的信息調度統計工作。要加強領導,明確機構,落實責任,健全制度,從條塊兩個方面,自下而上,全面加強信息調度統計,認真填報本通知所列附表,并開展統計分析,查找和解決個性和共性問題,為推動“隱患治理年”各項工作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
二、明確調度統計的范圍
隱患排查治理信息調度統計的范圍是:《國辦通知》以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分別印發的相關行業(領域)實施意見確定的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的其他單位。
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報表中“一般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業停產,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列入治理計劃的重大隱患”,是指在排查出的重大隱患中,一時難以整改,需要在以后全部或者局部停業停產治理,且已經列入治理計劃的隱患;“行業和領域”中包括中央企業。
通知還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中央企業要高度重視隱患排查治理情況調度統計信息的報送工作,要認真按照《國辦通知》以及有關《實施意見》的要求,認真組織填報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報表,認真編寫文字說明,完整、準確、及時地反映情況,并于每季度結束后15日內將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報表和文字說明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要認真做好工作階段小結和情況通報工作,每季度向下屬單位通報一次情況,總結經驗、提出問題,表揚先進、鞭策后進,提出措施、推動工作。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將每季度向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中央企業通報一次各地區、各行業(領域)和中央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情況,同時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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