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及內地多家媒體22日曝出陳良宇近期將在天津受審。對于該說法,陳良宇唯一辯護律師高子程在接受新民網采訪時表示,目前還沒有接到有關方面關于近期將開庭的通知,也無法確認其將在天津受審。
“根據規定,案件若要開庭審理會立即通知被告辯護律師,但作為唯一辯護律師,目前為止我還沒有接到開庭審理通知”,高子程說。至于陳良宇目前羈押何處、目前調查進度等問題,高子程則婉拒采訪表示“事情敏感、無可奉告”。
關于陳良宇案開庭的說法因香港《文匯報》等媒體報道遭陳良宇律師的否認而顯得撲朔迷離。
2006年9月,陳良宇因涉嫌在社保案中嚴重違紀被立案調查,同時被免去上海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并停止擔任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職務;2007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于陳良宇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決定開除陳良宇黨籍及公職,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至于他將被起訴的罪名,據媒體稱主要有收受賄賂、濫用職權兩項。法學界人士稱,濫用職權罪刑罰在6個月到10年之間,而受賄罪名若成立,最高刑罰可至死刑。此前宣判的社保案涉案官員中,量刑最重的是上海電氣(集團)總公司原董事長王成明,終審判處死刑緩刑兩年執行,法院認定他的主要罪行是共同貪污3億多元人民幣。王成明已經上訴。
而在2007年7月,中紀委副書記夏贊忠接受傳媒采訪時透露,陳良宇涉嫌“六宗罪”,包括:支持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違規貸給不法企業主和有關公司巨額社保基金,危害社;鸢踩;為不法企業主收購國有公司股權提供幫助,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利用職權在項目審批、資金安排、招商合作、土地規劃、職務升遷等方面為他人謀利,本人或家人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以權謀私,幫助親屬在經營活動中獲取巨額非法利益;道德敗壞,利用職權玩弄女性,搞權色交易;包庇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身邊工作人員。該說法成為目前為止關于陳良宇案最詳細也是最權威的官方定性。
自2006年9月至今,陳良宇案調查已有1年半,歷時之長、過程之隱秘一如陳良宇的身份一樣敏感而罕見。2008年初,有媒體曝出陳案將在春節前后開審,隨即遭到權威人士否認。(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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