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6日電 據安監總局網站消息,截至2月19日,全國共有24個省(區、市)向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報送了《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點及隱患排查治理登記表》。據統計,這些地區共有76117家企業和單位累計自查隱患154918項,已自改隱患119623項,整改率77.24%。累計列入治理計劃的隱患35451項,落實資金752034.77萬元。
為進一步做好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點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日前下發通知要求:
一、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8〕15號)精神,認真做好“易受臺風、風暴潮、暴雨、洪水、暴雪、雷電、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影響的企業、單位和場所”的隱患治理工作。將此項工作做為“隱患治理年”工作的重點之一,落實責任,全面排查,徹底治理。對已經列入治理計劃尚未治理的危險點和隱患,務必在汛期來臨之前落實除險加固措施或完成治理工作,消除隱患,防止引發事故災難。
二、加大對重大隱患的治理力度。各地對尚未治理的危險點和隱患要進行認真梳理,分輕重緩急和危險等級落實治理防范措施。要加大對重大隱患治理情況的跟蹤力度,對易造成煤礦、金屬和非金屬礦山等重點行業領域地下設施淹沒等重特大事故的危險點和隱患治理項目,要掌握危險危害程度、治理責任單位、治理內容和措施等相關情況。要協助地方政府采取掛牌督辦等方式,確保限期治理到位。對確有困難暫時難以治理到位的,要制訂治理計劃,抓好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并加強監控。
三、至今仍未上報相關數據的有關地區、單位要加大工作力度,盡快啟動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點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于3月7日前將有關數據匯總上報至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并說明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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