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8日電 全國政協十一屆一次會議今天上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全國政協委員、民建天津市主委、天津市和平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歐成中在會上發言時指出,政府之間轉移支付亟待立法。
政府間轉移支付主要指中央政府財政資金對省的轉移支付,同時也包括省級財政資金對市、縣的二級轉移支付,以及中央政府財政資金直接對地、市進行的轉移支付。據統計:中央對地方的財政轉移支付資金,2000年800億,2005年達到7733億。歐成中指出,與此同時,中央和地方財政在轉移支付中缺乏統一、規范、透明的制度缺陷也逐漸暴露出來——
一是“財政蛋糕”越切越碎。中央財政轉移支付中,一般性財政轉移太少,專項轉移支付所占比重太多。據國家審計署披露:2006年,使用中央財政專項補助資金支持的項目多達44149個。其中,10萬元以下的撥款項目,就有8825個。不僅如此,財政轉移資金使用效果,也缺乏剛性監督和績效審計。象這樣“撒胡椒面”式的轉移支付方式,直接導致財政資金使用效率低下。
二是“跑部錢進”愈演愈烈。專項補助資金分散在中央許多部門手里,錢應該給誰?為什么給?給多少?沒有統一的標準。據了解,中央財政專項轉移支付涉及的門類多達239個,專項補助資金額約占財政轉移支付總額的64%。資金流向透明度不高,隨意性很大。助長不正之風泛濫蔓延。為什么駐京辦事處多如牛毛?其中原因不言而喻。
三是“跑冒滴漏”情況普遍。根據國家審計署提供的信息:2005年,中央財政對20個省撥付轉移支付資金7733億,其中編入地方預算的只有3444億,當年有56%的中央轉移支付資金游離于地方財政預算之外,脫離各級人大的監督。
歐成中分析說,財政轉移支付出現上述管理漏洞,主要原因,一是政府間事權、財權界定不清,二是轉移資金分配缺乏合理標準,三是立法層次太低,權威性不高。
歐成中指出,當前立法滯后,沒有一部《財政轉移支付法》約束各級政府轉移支付行為。中國現行的《預算法》沒有涉及轉移支付的條款。《監督法》雖然規定財政轉移支付情況應向人大常委會報告,但是要求過于籠統。政府間的財政轉移支付有必要制定專門的法律,以便依法規范、依法操作、依法監督。
歐成中建議:為使政府公共資金支付管理盡快達到統一、規范、透明的目標,必須加快《財政轉移支付法》的立法工作。以法律的形式,明確規定各級政府財政轉移支付內容、安排規模、適用范圍、績效稽核、監督方式、處罰規則等。杜絕眼下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監督缺失、不正之風滋生、使用效率低下的現象。(據中國政府網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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