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下午,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吳邦國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2900多名全國人大代表出席。 中新社發 任晨鳴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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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3月8日電 在今天下午的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時表示,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相繼完成了一批重要立法項目,妥善解決立法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并積極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
吳邦國說,人大常委會按照黨和國家的戰略部署和重大決策,以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偉大實踐作為立法基礎,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需要,把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現實生活迫切需要、立法條件比較成熟的立法項目作為立法重點,使黨的主張經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將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成功經驗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在加強經濟領域立法的同時著力加強社會領域立法,在制定新法律的同時注重現行法律的修改完善,一批重要的立法項目相繼完成。
他列舉說:根據中共中央關于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審議通過憲法修正案;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對基本法及其附件有關條款作出解釋并通過相關決定;制定監督法。
同時,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全面推進經濟法制建設:依據憲法精神制定物權法;遵循優勝劣汰的市場法則,制定適用于所有企業法人的企業破產法;根據中國國情制定反壟斷法;為加強金融監管,維護金融秩序,制定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反洗錢法,修改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證券法等,完善了金融法律制度;按照稅收制度的改革目標,制定企業所得稅法;三次修改個人所得稅法;作出廢止農業稅條例的決定;制定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還制定了可再生能源法,修改了節約能源法,審議了循環經濟法草案等資源環境方面的法律。
另外,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著力加強社會領域立法:先后通過了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還審議了社會保險法草案;全面修訂義務教育法;修改婦女權益保障法;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制定公務員法。
吳邦國說,堅持走群眾路線、充分發揚民主、擴大公民對立法工作的有序參與,是做好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的重要途徑。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以改革創新精神,積極探索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有效形式。
他列舉說:
一是先后將物權法草案、勞動合同法草案、就業促進法草案和水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全文向社會公布,廣泛聽取各方面尤其是基層群眾的意見。
二是舉行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歷史上第一次立法聽證會,就修改個人所得稅法涉及的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問題,直接聽取公眾和有關方面意見。
三是提請審議的法律草案印發有關中央和國家機關、地方和單位,召開各種形式座談會征求意見,對法律草案中專業性強的問題,召開論證會,組織專家充分論證。
四是物權法、企業所得稅法等重要法律草案在大會審議前,組織代表提前審閱和討論,充分聽取代表意見,修改完善法律草案。
五是認真執行審次制度,對于法律關系復雜、分歧意見較大的法律草案,采取積極慎重的態度,需要調研的深入調研,需要協商的耐心協商,需要論證的充分論證,反復審議修改完善,在各方面基本取得共識以后再提請表決。
吳邦國說,監督法、行政許可法、勞動合同法、居民身份證法等法律草案都經過4次審議。物權法草案先后審議了8次,這在中國立法史上是空前的。(據中國政府網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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