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腐敗的關鍵就是要減少官員的權力,把權力讓給人民!”“我們國家要最后消滅腐敗,一要靠社會主義民主法治,二要靠市場機制。由市場對生產要素的配置起基礎性作用,而不是權力!敝屑o委原副書記劉錫榮代表向本報(注:成都商報)透露,《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正在制定中,將加大對省級主要領導的巡視力度,“解決好一把手的監督難題”。公務員財產申報制度的實施中央正在考慮。
全國兩會現場報道
新形勢下,我國的反腐敗將有什么新特點,中紀委會采取哪些新措施來根治腐。7日中午,中紀委原副書記劉錫榮代表在房間內接受了本報記者的獨家專訪。
權力下放是反腐根本措施
成都商報:請您談談我國目前反腐敗的總體形勢?
劉錫榮:十六大以來,反腐敗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探索建立健全起教育、監督、制度和懲處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教育使他不圖謀私,制度使他不能謀私,監督使他不便謀私,懲處使他不敢謀私。
成都商報:制度建設是關鍵,怎么理解?
劉錫榮:制度建設上,國務院帶頭抓,去年國務院取消了50%以上的審批權,這就是最大的反腐敗。所有的腐敗根源都是權錢交易,有權力尋租空間,就有暗箱操作。所以,權力的下放是根本的措施。要消滅腐敗,一要靠社會主義民主法治,二要靠市場機制。由市場對生產要素的配置起基礎性作用,而不是權力。人民群眾當家作主,才能更好地監督官員行使權力。放權有利于社會主義市場機制的形成。權力放了后還有個規范的問題。
制定巡視條例監督省級領導
成都商報:該怎么加強監督,讓監督由軟變硬?
劉錫榮:過去同級紀委監督同級黨委很軟,大家都拉不開臉面。上面監督下面太遠。省委書記到縣里去,也就聽聽匯報,很難看到真實情況。老百姓這樣的下級監督就太難了,不了解內情,也怕打擊報復。組織監督太短,一般就是換屆的時候去一下,最多十幾天就完成了。紀委監督就太晚了,一般紀委來查的時候不是摘烏紗帽就是進班房。
從去年開始,我們加強了巡視工作。由中紀委直接派人到各地和各機關巡視,一般是3個月到半年,F在的巡視就是把晚變早,把短變長,把難變易。由于不受當地管轄,沒有什么顧慮,也能把軟變硬,及時地教育和挽救干部。
成都商報:“一把手”監督難怎么解決呢?
劉錫榮:靠加強巡視!吨袊伯a黨巡視工作條例》正在制定中,將加大對省級主要領導的巡視力度,解決好一把手的監督難題。
亟待編制法規范干部職數
成都商報:現在中央和國務院都在逐步放權,好像到了地方就往往走樣?
劉錫榮:上面下放權力,但是下面不放。權力是尋租的資本,讓有權的人一下子交出來,確實很難。要知道,削權是個釜底抽薪的措施,下面很多地方陽奉陰違,它把審批權改個名字叫審查權,或者備案權。實際上都是要經過它的批準。
成都商報:怎么解決呢?
劉錫榮:立法,加強制度建設,F在財政撥款的使用比較隨意,任意度很大,就是因為預算法還沒有出臺。要盡快出臺預算法。我們還缺一部集體貪污法。我們沒有編制法。有的縣,一個縣長,七八個副縣長。官滿為患,取之于民,養之以官。所以我們亟待制定一部編制法,對干部的職數進行規范。
財產申報難在財產界定
成都商報:全國人大代表每年都在呼吁制定公務員財產申報法,您怎么看?
劉錫榮:我覺得除了工資性的合法收入,公務員的其他收入都應該申報。這個中央正在研究。
成都商報:代表們建議申報范圍要包括家屬和直系親屬的所有財產及就業狀況?
劉錫榮:要制定詳細的細則,區分哪些是正當的收入,哪些是靠當官的父母賺的。我覺得更關鍵的是設立從業限制和回避制度。在自己管轄范圍和業務范圍內,家屬和直系親屬不得從事這方面的工作。現在已經有了4類,法院、檢察院的不能做律師,主管城建的不得開發房地產,管財政的不能搞會計事務所,公安局的不能開娛樂場所。
成都商報:官員財產申報目前難以推行,最大難點在哪里?
劉錫榮:主要是界限問題。這個事情呼聲很高,中央也在考慮。登記過工資和收入,但是不徹底。主要是財產的范疇,有的認為登記銀行存款就夠了,有的講要登記財產,房子、汽車、股票要不要算?現在對財產的界定有分歧。對于官員的財產來源不明,我們國家的法律不夠嚴厲,最多判刑5年,國外是以貪污論處。這一點上刑法應該修改,加大對財產來源不明的懲處力度。
最新建議
官員財產 不僅要申報還應公開
參加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韓德云代表建議全國人大將制定《公務員財產申報法》列入2008年全國人大立法計劃。他說,《公務員法》施行以來,公務員的腐敗問題大都與其財產長期未能得到有效監督有關,因而相當部分案件都涉及巨額財產無法說明的問題。
韓德云表示,《公務員法》對公務員行為的監督做了許多規定,但人民群眾最為期盼的有效監督———公務員的財產申報制度并沒有寫入該法。1995年頒布的《關于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收入申報的規定》不能滿足廉政建設的需要:申報主體范圍過窄;申報的主要內容是個人的工資、獎金、禮金等,并非全部收入,更非家庭的全部財產;申報受理機構只是被動接受申報,無過硬措施進行監督、檢查和調查核實等。
2004年3月首次提出官員財產申報議案的王全杰建議,領導干部公開申報資產應包括其直系親屬和所有家庭成員。申報的收入和財產均應通過媒體和網絡向社會公開或通過有效渠道使人民群眾得以查詢等。(記者廖衛華 熊偉)
四川舉措
問廉問責書 提醒領導“小問題”四川今年將實施一項預防腐敗的新制度
作為全國預防腐敗工作試點省,四川省將在今年實施一項預防腐敗的新制度,即根據群眾舉報,針對領導干部在黨風廉政方面可能出現的 “苗頭性”問題發放一種“問廉問責書”,以達到提醒、警示作用從而防止領導干部出“大問題”。此項制度被《人民日報》比喻為“傳票制”預警。此項制度已經基本制定完畢,不久就將實施。
“‘問廉問責書’的作用是警示小問題,防止大問題。”省紀委有關人士介紹,紀檢監察部門經常會收到群眾關于一些領導干部的舉報線索,如果反映的問題大,會立即立案查處。而一些“小問題”不夠立案查處的條件,坐視不管又可能放任“小問題”釀成“大問題”。為此,省紀委決定實施一項專門針對“小問題”的“問廉問責書”制度,主要目的就是敲警鐘,提示干部“注意”。
“第一次相當于‘打招呼’,第二次就會亮‘黃牌’!庇嘘P人士說,針對某一個干部第一次發出的“問廉問責書”,一式兩份,一份發給本人,一份發給所在單位黨委(黨組),要求本人在規定時間內書面說清楚相關問題,并將結果反饋回紀委。如果還接到群眾舉報,紀委會再次發出“問廉問責書”,并派人調查,對群眾反映的問題進行初核,調查屬實后將向這名干部亮“黃牌”。如果紀委還繼續接到群眾舉報,將第三次發出“問廉問責書”并派人深入調查,如果調查屬實,將對其加重處理并在一定范圍內通報。
“針對可能出現問題的干部進行多次警示,是對干部的關心和愛護!庇嘘P人士說,“問廉問責書”是一種對干部負責的舉措,主要目的是防微杜漸,從源頭上起到預防腐敗的作用。(記者 向朝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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