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0日電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今天上午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時談到,最高人民檢察院開展集中清理糾正超期羈押工作,糾正了一批歷史遺留的超期羈押問題,并在此基礎上建立健全防止和糾正超期羈押長效機制,使偵查、起訴、審判各環節新發生的超期羈押從2003年的24921人次下降到2007年的85人次。
賈春旺在報告中強調強化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維護司法公正。
他表示,最高人民檢察院加強刑事訴訟法律監督。對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偵查機關立案94766件;對違法插手民事經濟糾紛等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督促偵查機關撤案18266件。對應當逮捕而未提請逮捕、應當起訴而未移送起訴的,決定追加逮捕63500人、追加起訴42430人;對依法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證據不足的,決定不批準逮捕255931人、不起訴34433人;對偵查活動中濫用強制措施等違法情況提出糾正意見50742件次。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15161件,對刑事審判中的違法情況提出糾正意見9251件次。
強化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法律監督。加強派駐監管場所檢察室規范化建設,推行與監管場所的信息、監控系統聯網,依法監督糾正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不當13275人,對不按照規定將罪犯交付執行等違法情況提出糾正意見29631件次。
積極開展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法律監督。對確有錯誤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訴63662件、再審檢察建議24782件;對裁判正確的,認真做好申訴人的服判息訴工作。
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法律監督。開展集中清理糾正超期羈押工作,糾正了一批歷史遺留的超期羈押問題,并在此基礎上建立健全防止和糾正超期羈押長效機制,使偵查、起訴、審判各環節新發生的超期羈押從2003年的24921人次下降到2007年的85人次。
嚴肅查處執法和司法不公背后的職務犯罪,立案偵查涉嫌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員17270人。(據中國政府網網絡直播文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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