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和張茵辯論,去她的企業調研,測算她的用工成本提高了多少?甚至可以在電視臺公開PK,在報紙開專欄討論!有人提出修改條款或暫緩執行,還有人提到‘豁免’……我想說的是,這些人根本不懂法!”昨天下午,廣東省總工會召開新聞發布會,以勞動者代言人的身份駁斥部分資方代表對《勞動合同法》的責難,直言資方只是從自身利益出發看待法律。
省總工會副主席孔祥鴻透露,由多部門聯手進行的一項專題調研報告表明,《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后,省內企業的勞動合同簽訂率全線提高,各地平均增幅超過10個百分點,參加社保的人數也顯著增加,“勞動者對《勞動合同法》有深刻認識,他們知道按照這個法律,以后可以和老板打官司,可以打贏官司!”孔祥鴻語重心長地說,顯失平衡的勞資關系需要這樣一部法律來扭轉,這是大勢所趨。
隨便“炒人”不是用人自主
“近期的聲音已經不是誤讀,而是對《勞動合同法》的責難!”昨天的發布會沒有開場白,省工會副主席孔祥鴻連自我介紹都省略了,開口便奔主題。“我們一直很冷靜,但自己心中有數。”孔祥鴻說,春節后工會組織連同省委辦公廳、省勞動保障廳專門就《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后的情況做了調研,在完成對省內50家企業、數百名被訪者的調查后發現,資方和勞方對新法的認識存在巨大差異。
“勞動者從報紙或網絡上認識《勞動合同法》,但老板們大多是間接了解,聽課、聽人說。”孔祥鴻說,資方最關心的是用工成本、炒人規定及無期限合同,因為這些關系到他們的利潤,“但有些老板不怎么學習啊,人云亦云,道聽途說。”孔祥鴻嘆息道,有企業認為用工沒有了自主權,“認為想炒誰就炒誰是自主權,這樣的老板應該好好學學《勞動合同法》”。
他告訴記者,新法實施后,汕頭市合同簽訂率已升至95%,而此前該市合同簽訂率僅80%左右。“說明什么?《勞動合同法》給工人爭得了權益,是一部好法律!”
打算兩會結束后公開會張茵
針對有人提出“修改”和“暫緩”,孔祥鴻毫不客氣地說提出者根本不懂法。
“一部法律出臺,一年之內不能有任何修改,它的剛性決定不可能豁免某個人或某個企業,提出這樣的理論,簡直是胡說八道!”他激動地說,企業總是強調成本提高,甚至將企業外遷都歸咎于《勞動合同法》,“我可以和張茵測算她的成本,她說成本提高了,我們去算算提高了多少,怎么提高的?”
孔祥鴻舉例說,番禺有一家辦公用品生產商,認為增加了20%—30%的用人成本,“他說過去只給50%—60%的工人買社保,現在要全買;過去加班工資模糊,現在不敢模糊了。哦,我明白了!”孔祥鴻意味深長地說,這些增多的成本本身是工人應得的權益,但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前都被資方侵蝕了。
“還有白云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法律規定,把5000多個派遣工人變為合同工,要享受住房公積金,這也是成本提高!”孔祥鴻說,他打算兩會結束后代表勞動者“會會”張茵,“甚至可以通過電視臺和她PK,或者在報紙開專欄辯論,把事實辯得清清楚楚”。
企業外遷無關《勞動合同法》
針對發難《勞動合同法》的資方代表常以企業“被迫”轉移為論據,孔祥鴻回應稱,產業轉移在珠三角先于該法展開,無關于該法施行。“厚街遷走的只是制造商,不是采購商和核心技術的研發機構,這是符合廣東實現現代服務業產業發展需要的。”他認為,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升級是必然的,資方不該將此罪名強加在一部法律的施行之上。“難道遷入地就不用執行新法律?以此為論據真的很無知!”
孔祥鴻強調,《勞動合同法》維護弱勢的勞動者,實現勞資雙方力量與利益的平衡也是有利于企業的,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決定企業的效益。他告訴記者,省總工會今年的工作重點仍是密切關注新法的實施,繼續深入調查勞資雙方矛盾,協助工人與資方協商制訂“勞動定額”,杜絕資方以定額侵蝕勞方利益的現象。
孔祥鴻最后說,他接待過的許多國外工會友人均高度評價《勞動合同法》,“我認為只有原始積累階段的企業主會抨擊《勞動合同法》,像張茵這樣的人,怎么還能講這些話呢?”孔祥鴻皺著眉頭反問。 (文安 吳思卉 周四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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