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深高速,由北向南。
車子駛過廣東省東莞市出口幾十公里處,王曉蕓的手向右一擺說:“這邊是全國千強縣之首的虎門鎮。”然后手再向左一擺說:“這邊是千強鎮里屬第三的長安鎮。”
這里高樓林立,分不出城鄉界限。
右轉,來到虎門鎮,向路邊的人詢問鎮政府所在地。那人指了指:“往前走不遠,最寒酸的那棟樓就是。”
再兜個圈,車子穿過高速公路向東。詢問長安鎮政府所在地,路人回答:“沿二環路向東北,然后右轉,長安公園旁邊最氣派的(樓)就是。”
其實王曉蕓知道如何到達目的地,只是向初來乍到的本報記者展示一下百姓對政府辦公樓的評價而已。
王曉蕓是北京一家經濟類媒體的記者,他已經是第三次來到東莞市長安鎮。三次之行的目的很清楚———采訪,采訪長安鎮政府辦公樓是不是很豪華,花了多少錢,有沒有合法的審批手續。但這三次采訪均未得到長安鎮政府的回應。
2008年3月6日,已回到北京的王曉蕓收到一份特快專遞,來自于長安鎮政府的上級機關,廣東省東莞市政府。
打開這封特快專遞,王曉蕓說:“總算取得了初步勝利。”這個勝利,為全國諸多采訪政府部門遭拒的記者們,開創了一條依法維護采訪權的先河。
這是一個什么樣的勝利呢?
初見“豪華”
2007年年底,王曉蕓收到一份投訴信稱,東莞市長安鎮最近啟用了新建成的一棟豪華辦公樓,建筑外形有點像人民大會堂,“嚴重超過了國家有關標準。”
他意識到,2007年中央大力整頓了政府豪華辦公樓等樓堂館所的建設,其中絕大部分是市縣一級的,豪華的鎮級辦公樓還是第一次聽說。他在網上搜尋相關資料,極其艱難地在東莞一家規劃網站上查詢到:
新落成的(長安)鎮政府行政大樓,占地140畝,建筑面積48000平方米,設計采用中庭試(原文如此)風格,是一座環抱化、庭院化、智能化的辦公大樓,可容納4000人同時辦公。
記者看到,此樓樓高四五十米左右,面寬約120米左右。正面矗立著18根高20米左右的圓柱,圓柱分三組,每組六根。為什么要這樣排列?不少百姓做了這樣的分析:6代表“順”,8代表“發”,“我們當地人很講究這個的!”
經過幾十層的臺階,記者進入樓體內。鎮黨委宣傳辦公室共有三間,第一間的面積,據記者目測大概在40平方米左右,辦公人員為十幾人。第二間是宣傳辦副主任的辦公室,記者目測后的面積為25平方米左右。第三間是宣傳辦主任辦公室,目測面積在30平方米左右。第三間只是一位鎮黨委成員的辦公室,至于鎮黨委書記、鎮長,以及諸多位副職官員的辦公室面積,記者未能看到。
采訪遭拒
王曉蕓第一次來到長安鎮政府時,他講明采訪的意圖是,接群眾舉報,長安鎮超標建筑辦公樓,違反了有關中央的政策和精神,希望采訪有關領導,將辦公樓規劃方案、建設成本、審批程序等介紹清楚。
宣傳辦工作人員以王曉蕓事前沒有發來采訪提綱、領導很忙為由,讓王曉蕓等通知。一段時間后,王曉蕓并沒等到任何人的通知。期間,他向東莞市規劃局等部門了解情況,但均未得到有關部門的正面配合。但他通過有關舉報渠道獲知,這座辦公樓立項、審批的主體并不是長安鎮政府,而是其屬下的一家鎮辦公司。
但這些是不是屬實呢?不得已,他又打電話給黃曉麗,仍被告知,因為春節臨近,領導們都沒有時間。王曉蕓將自己了解的情況向黃曉麗作了介紹。王曉蕓回憶黃曉麗的說法是:“你所獲知的情況不屬實,如果你們刊登報道,要負法律責任。”
執著的王曉蕓并沒有因此放棄采訪。2008年1月6日,他依據《廣東省政務公開條例》,提出行政申請,要求長安鎮政府公開以下事項:1、東莞市長安鎮政府行政大樓的立項審批、資金來源及土地使用等相關情況。2、東莞市長安鎮1997年—2010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后期調整情況。
2008年2月21日,這一天是正月十五元宵節,本報記者和王曉蕓一起見到黃曉麗副主任。黃曉麗很客氣地介紹了相關情況,并承諾將安排時間,由相關領導接受我們的采訪。當天晚上,本報記者接到黃曉麗副主任的電話,稱:“對不起,我們領導實在沒有時間。另外,我們已經咨詢了律師,對于王曉蕓所提出的申請,我們可以不予答復。”
圖片報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