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6日電 據國家測繪局網站消息,經國務院同意,2月25日,國家測繪局、外交部、公安部、信息產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新聞出版總署、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國家保密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互聯網地圖和地理信息服務網站監管意見》,《意見》要求,八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互聯網地圖和地理信息服務網站的監管。
《意見》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要充分認識加強互聯網地圖和地理信息服務網站監管的重要性,嚴格執行互聯網地圖和地理信息服務活動的市場準入制度,進一步加強對互聯網地圖和地理信息服務網站的監管,嚴肅查處互聯網地圖和地理信息服務違法違規行為,深入開展國家版圖和安全保密意識的宣傳教育活動,積極推進互聯網地圖和地理信息服務管理的法制建設。
《意見》強調,各地區和各有關部門一定要本著對國家主權、民族尊嚴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高度負責的精神,從講政治和維護國家安全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加強互聯網地圖和地理信息服務網站監管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規范互聯網地圖編制、出版、登載和上傳地理信息的行為,深入開展國家版圖意識和安全保密意識的宣傳教育活動,杜絕損害國家主權、安全和民族尊嚴的“問題地圖”在互聯網上傳播。
《意見》強調,從事互聯網地圖和地理信息服務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互聯網地圖編制活動, 必須經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并取得相應的測繪資質證書。從事互聯網地圖出版活動,應經國務院新聞出版部門審批,并取得互聯網出版許可證。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在中國境內從事互聯網地圖編制和出版活動。
《意見》還要求,八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互聯網地圖和地理信息服務網站的監管。各有關部門要著力開展對互聯網地圖的專項整治,規范互聯網地圖和地理信息服務活動,并強化日常監管。各地區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互聯網地圖和地理信息服務網站進行全面、徹底的檢查。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在繼續深入開展國家版圖意識宣傳教育的同時,加強網絡信息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采取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地圖管理、保密等法律法規。有關部門要加快《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編制出版管理條例》的修訂工作,制訂相應的配套規章,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進一步規范互聯網地圖和地理信息服務網站活動,強化安全保密措施。
圖片報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