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在部長看來,國家環保總局變為環境保護部,具有什么意義?
答: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決定組建環境保護部,這是幾代環保人的期盼,昭示了國家發展和前進的方向,凝聚了人民的意志,環境保護事業站在了新的歷史起點上,具有深遠意義。具體來說,首先,這一舉措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體現,充分表明黨中央、國務院對環境保護的高度重視和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堅定決心;其次,這一舉措為推進環境保護歷史性轉變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證,表明環保工作進入了國家政治經濟社會生活的主干線、主戰場和大舞臺;第三,這一舉措有助于提高環境保護的國際影響力和樹立我國作為負責任的大國形象;第四,這一舉措為理順環境保護管理體制機制提供了難得的發展機遇;第五,這一舉措為促進環境保護與經濟的高度融合、推動環保事業大發展大繁榮提供了強大的動力和活力。
問:相對于過去的國家環保總局,環境保護部具有哪些新的職能?哪些職能將得到加強?
答:1998年設立國家環保總局時,國務院“三定”方案明確其職能定位為執法監督,職能領域包括污染防治、生態保護、核安全監管。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決定,“為加大環境政策、規劃和重大問題的統籌協調力度,組建環境保護部。主要職責是,擬定并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監督管理環境污染防治,協調解決重大環境問題等。”我們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緊緊圍繞污染減排工作目標和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著力抓好環境保護監督執法工作,重點強化綜合管理、宏觀協調、公共服務職能,大力推進環境保護歷史性轉變,切實為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保駕護航。
問:環境保護部成立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環保廳局如何調整機構,轉變職能?
答:地方環保機構具體如何設置,根據事權劃分,由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中央的統一要求,并結合地方實際情況考慮決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明確要求,地方機構改革要根據各層級政府的主要職責,合理調整和設置機構。國務院決定組建環境保護部,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環境保護的高度重視和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堅定決心。相信地方政府也會進一步提高對環保工作的重視程度,強化環保機構設置。
根據十七屆二中全會精神,這次機構改革的核心是轉變職能,我們將按照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潔政府的要求,堅持職能轉變、理順關系,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事權,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方面作用。
問:作為部長,您對環境保護部下一步工作有何打算?
答:作為第一任環境保護部部長,我深感使命光榮,擔子沉重,責任重大,一定要倍加努力,恪盡職守,勤勉工作,決不辜負黨中央的重托和全國人民的期望。我們要以解決危害人民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舉全部之力推進環境保護的歷史性轉變,為科學發展保駕護航,為節能減排殫精竭慮,為人民健康鞠躬盡瘁,盡心盡責做好各項環境保護工作,讓祖國的山更綠,水更清,天更藍。
下一步要加大污染減排工作力度,確保完成“十一五”污染減排任務,為“十二五”減排工作打下良好基礎;協調北京及周邊省市共同采取行動,為“綠色奧運”提供環境保障;繼續把污染防控作為重中之重,把保障群眾飲用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讓不堪重負的江河湖海休養生息;加快實施污染源普查、環境宏觀戰略研究和水專項三大基礎性、戰略型工程,夯實環境保護事業長遠發展的基礎。 (武衛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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