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和福建都是經濟較為發達的省份,兩省針對新形勢下依法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面臨的新問題,軍地12個權威部門秉承“公正司法、全力維軍”的原則,建立健全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權益長效工作機制,妥善調解和處理各類涉軍糾紛和案件8200余起。
前不久,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等11家中央單位和總政治部聯合向全國推廣了他們的經驗做法。截至今年3月底,全國已有1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借鑒浙閩兩省的經驗,頒發了建立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長效機制的規范性文件。
從有期徒刑10年到無罪判決
“如果不是涉軍維權機制幫了我們一家,我的創作生涯早就結束了。”因女兒一度蒙受冤屈而封筆兩年零三個月的著名作家、《在那桃花盛開的地方》詞作者、軍隊離休干部鄔大為,最近又佳作頻傳——他創作的歌曲分別入選北京“奧林匹克森林公園園歌”和沈陽“世界遺產博覽會會歌”。
鄔大為女兒原為紹興某證券公司副科長,因涉嫌新類型經濟犯罪,一審被錯判有期徒刑10年。鄔大為輾轉找到浙江省軍區涉軍維權辦公室,案件隨即進入涉軍維權“綠色通道”。二審中,紹興中院維護國防利益“巡回法庭”就案件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等進行反復研究,最終作出無罪判決。
涉軍糾紛一旦立案,立即在卷宗上加蓋“涉軍”印章,從立案、審結到執行,全程進入“綠色通道”。這是兩省涉軍維權長效機制的一個基本工作模式。
從1998年開始,兩省首家涉軍維權法庭分別在杭州市下城區、福州市連江縣掛牌成立。經過兩省軍地12個權威部門的聯合行動,“一組、一庭、一站、一辦”的涉軍維權組織網絡,如今已在省、市、縣三級全面建成并高效運轉。
“一組”為,由政法委、省軍區和法院系統等12個部門組成涉軍維權領導小組,成為各級維權“指揮中樞”;“一庭”為,浙江成立102個、福建成立94個涉軍維權“巡回法庭”或“合議庭”;“一站”為,各級成立以司法系統為主、多個部門參與的涉軍維權法律援助站;“一辦”為,依托省軍區、軍分區、人武部成立涉軍維權辦公室。
調解撤訴率高達80%以上
福建某海灣被規劃為駐軍某部船艇部隊訓練區域,當地漁船停靠和39個鮑魚養殖戶的利益一度受到影響。在省涉軍維權工作領導小組協調下,由當地政府相關部門、軍分區和人民法院組成的聯合調解組,積極做好漁民和養殖戶的司法調解工作,保障了部隊建設需要,當地漁民和養殖戶得到合理補償。同時,部隊劃出專門區域無償提供給漁船錨泊、避風,最終取得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的“雙贏”。
這個成功調解范例,只是兩省涉軍維權機制調解成果的一個縮影。在兩個省,涉軍民事案件調解撤訴率普遍高出普通民事案件30%左右。
“堅持少判多調,把涉軍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解決在訴訟之前,不僅能維護好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而且能更好地促進軍政軍民關系和諧。”在這種理念指導下,兩省依托各級政府部門、司法系統和軍分區、人武部,建成了一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多元一體的調解網絡。浙江縉云縣針對八成軍屬地處山區的特點,在各鎮設立維權工作調處點,去年該縣處理的18起涉軍糾紛中,就有16起是在基層調解解決的。
建立軍人陪審員制度
在兩省建立完善涉軍維權長效機制進程中,很多工作方法具有開創性,其中建立軍人陪審員制度就是全國首創的一大亮點。
作為駐地法院的一名軍人陪審員,舟山警備區政治部干事寧志堅對他參與維護國防利益的一個典型事例記憶猶新。
2004年7月,寧波市啟動建造甬江慶豐橋時,原先設計的橋拱凈空高度,嚴重影響某部船運大隊船艇通行。作為人民陪審員,寧志堅積極提出司法建議,做好軍地矛盾協調和溝通工作。最后當地政府決定追加兩億元投資,將橋拱高度再升高10米。今年3月18日,調整設計后的慶豐橋已全面建成“合龍”。
2005年上半年,經過嚴格的報名、考核、培訓,經當地法院報請同級人大任命,浙江駐軍102名軍人走上人民陪審員的崗位,參與駐地法院開庭審理案件976起,其中涉軍案件361起。這些軍人陪審員成為涉軍維權的一支重要監督力量。
邀請軍隊人大代表定期視察涉軍維權工作,是兩個省一直堅持的做法。前幾年,溫州市先后發生5起國防通信光纜被毀事件,市涉軍維權領導小組專門邀請軍隊人大代表監督執法。根據人大代表的建議,溫州市專門召開全市保護軍事設施會議,層層簽訂責任書,撥出專款成立國防通信光纜維護隊。
在福建省,省涉軍維權領導小組還邀請軍隊人大代表就“人防工程建設”、“軍事設施保護”、“轉業軍人安置政策落實”等進行專項視察,有力推進了涉軍維權工作的深度落實。 (葉宏 丁廣陽 蔣明劍 沈海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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