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青會是達賴集團的權利核心,成立于1970年,以公開主張“不惜使用任何手段”來獲取“西藏完全獨立”而聞名與世,它自成立以來就全面進入“西藏流亡政府”,長期從事分裂祖國的活動,是一個以“民間組織”面目出現(xiàn)的暴力活動的“優(yōu)秀”團體。這也足夠說明“藏青會”從它成立之日起,便已經(jīng)是一個恐怖性質(zhì)的組織。
今年1月,“藏青會”就如何實施“西藏人民大起義運動”進行了嚴密的部署:籌集資金、開展游擊戰(zhàn)培訓、爆破技術培訓等,并于2月在印度達蘭薩進行全面“招生”和對負責人進行“深造”。這時一向很“國際警察”的老美也屁顛屁顛“默默無聞”的私底下“友情贊助”8.5萬美元大洋,于是“藏青會”一副很拽的樣子,很拉風的一下財大氣粗搞了批進攻性武器,其中包括:槍支178支、子彈13013發(fā),刀具359把,爆炸品,其中炸藥3504公斤,雷管19360枚、手榴彈2枚。
這簡直就是個小型彈藥庫啊!試問,如果你“藏青會”不是為了搞恐怖活動,你搞這么多彈藥做什么?難不成還想開軍火專賣店了?好像就算搞軍火買賣也輪不上你吧?國家還有法律撐著呢!
“藏青會”確實沒給“組織”丟臉,“恐怖事業(yè)”說干就干。3.14日,“藏青會”公然采用暴力手段在國際上以“起義”的名義,在西藏、甘肅、四川三地制造了大規(guī)模的騷動,對無辜百姓燒、殺、打、砸,手段極其殘忍。可不是嘛,人家某頭都說了,人家要以最低的成本制造最大效果的恐怖事件,人家還要隨時放100條藏族人命去賭一把呢!也與此同時,打著“人權”幌子搖旗吶喊而直接策劃、組織此次事件的“藏青會”也讓我們更清楚地看到了:“藏青會”終于找到娘家了!不信你瞧:其恐怖“行為規(guī)范”與同胞兄弟“基地組織”、“東突”分子簡直就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就算以“人權”化了點妝模樣也沒見長的不恐怖到哪去。
4月7日,當奧運圣火正在巴黎傳遞激動人心的時刻,忽然從某個猥瑣的角落里一群藏獨分子粉墨登場,上演了一出精彩的“藏青會”PK“奧運圣火”的“精彩戲劇”,受到長期打著“民主自由”幌子的西方反華勢力的極力喝彩。“藏青會”在這出戲中到底扮演著西方政治表演家們針對中國的哪顆棋子?可憐的是“藏青會”自己從來都是很無腦。在巴黎圣火傳遞過程中,展現(xiàn)在公眾面前的只是一群跳梁的小丑,賣命的給那些反華勢力表演著分裂祖國的無恥把戲。恐怖分子究竟還是恐怖分子,他們從事的任何活動始終不會脫離他們的宗旨:破壞奧運會其實只是達賴集團及下屬的“藏青會”、西方敵對勢力的近期且標、短期目標,而分裂、搞垮、威脅中國,才是他們的終極目標。
“藏青會”的“藏獨”打手與恐怖組織性質(zhì),這一點毫無爭議!近期一系列的事件表明:它肆意踐踏人權,既危及國家的統(tǒng)一和安全,威脅普通民眾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藏青會”是一個反人類的組織,是中國人民共同的敵人。“藏青會”與世界上任何一個恐怖組織所追求目標、活動特征、使用手段都是完全相同的,所造成的危害也是相同的,其實質(zhì)就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恐怖組織。
我國的法律在認定恐怖主義組織時也說:以暴力恐怖為手段,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wěn)定,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的恐怖活動的組織,具有一定的組織領導分工或分工體系,曾組織、策劃、煽動、實施或參與實施恐怖活動,或正在組織、策劃、煽動、實施或參與實施恐怖活動,建立恐怖活動基地,或有組織地招募、訓練、培訓恐怖分子,與其他國際恐怖組織相勾結、接受其他國際恐怖組織資助、訓練、培訓,或參與其活動。這條法律簡直就是給“藏青會”量身定做!強烈呼吁政府將其列入恐怖分子名單并依法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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