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專家:
張云 中國藏學研究中心歷史研究所研究員
旦增倫珠 中國藏學研究中心社會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
孟廣林 中國人民大學歷史學院世界古代中世紀史教研室主任、教授
對話記者: 本報記者袁祥 邢宇皓
西藏政教合一封建農奴制是僧侶和貴族聯合的專政
“達賴是舊西藏政教合一農奴制度的總代表。這種農奴制是人類歷史上最黑暗的奴隸制,沒有任何形式的民主、自由和人權,只有農奴主的特權。”“達賴所追求的‘中間道路’,就是要恢復他昔日的天堂,這是要把獲得翻身解放的百萬農奴重新打入黑暗的牢籠。這樣的‘中間道路’,有誰能夠接受呢?”
——外交部新聞發言人 姜瑜
記者:外交部新聞發言人姜瑜這番話揭露了達賴所追求的“中間道路”的本質是恢復農奴制度。在歷史上,西藏的農奴制度是一種什么樣的制度?
張云:1959年民主改革前,西藏長期處于政教合一、僧侶和貴族專政的封建農奴制社會,其黑暗、殘酷比中世紀西歐的農奴制度有過之而無不及。
旦增倫珠:被稱作“西藏通”的英國人查爾斯·貝爾在他的《十三世達賴喇嘛傳》中這樣寫道:“你從歐洲和美洲來到西藏,就會被帶回到幾百年前,看到一個仍處在封建時代的國家。貴族和紳士對其佃戶權力很大。這些佃戶是在較肥沃的平原和河谷耕耘的農民。或是身穿羊皮襖游牧在高山峻嶺的牧人。”
西藏的農奴主主要是官家、貴族和寺院上層僧侶三大領主。他們不到西藏人口的5%,卻占有西藏的全部耕地、牧場、森林、山川以及大部分牲畜。據17世紀清朝初年統計,當時西藏實有耕地300多萬克(15克相當于一公頃),其中官家占30.9%,貴族占29.6%,寺廟和上層僧侶占39.5%。1959年民主改革前,全西藏有世襲貴族197家,大貴族25家,其中最大的貴族有七八家,每家占有幾十個莊園,幾萬克土地。
張云:農奴超過舊西藏人口的90%,藏語叫“差巴”(即領種份地,向農奴主支差役的人)和“堆窮”(意為冒煙的小戶)。他們不占有土地,沒有人身自由,都依附在某一領主的莊園中為生。此外還有占人口5%的“朗生”,他們是世代家奴,沒有任何生產資料,也沒有絲毫人身自由。
農奴主用差役和高利貸對農奴進行殘酷的剝削,農奴成年累月地辛勤勞動,卻連溫飽也得不到保障,經常要靠借高利貸勉強糊口。法國藏學家亞歷山大·達維·尼爾在她的《古老的西藏面對新生的中國》中說,舊西藏,所有農民都是終身負債的農奴,他們身上還有著苛捐雜稅和沉重的徭役:“完全失去了一切人的自由,一年更比一年窮”。
孟廣林:據我所知,大約在10世紀,農奴制在西歐基本形成。正如馬克思所說的那樣,農奴制是人類歷史上的一種主要奴役形式,是封建剝削制度最本質的體現。
農奴是西歐封建社會的一種農業勞動者。在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基礎上,封建領主占有了土地等生產資料,以人身依附關系為紐帶,采用“超經濟強制”的力量來奴役農奴,即用經濟外的政治、法律、習俗等對他們的人身控制,以榨取他們的剩余勞動。農奴在三個方面屈從于主人。第一,他人身不自由,是屬于主人的財產;第二,他耕種的土地是主人的,依附于主人;第三,他法律上和主人沒有平等的地位,接受領主法庭的審判。
記者:農奴政治上毫無權利,經濟上受到壓榨,只能年復一年地勞動。看來,西歐中世紀的農奴制與西藏的政教合一體制下的封建農奴制是很相似的。
孟廣林:是的,作為農奴制的本質,兩者是一樣的。這就是:對勞動者生產資料與勞動成果的剝奪;對勞動者人性尊嚴高貴的蔑視;對勞動者主體權利與創造精神的壓制。
這種制度是傳統社會中人身依附關系的集中體現,表現為“直接的統治和依附關系”。在這種關系中,人性、人格、人權、人道都受到摧殘,人的高貴價值淪為領主權和神權的祭品。
張云:在舊西藏,農奴主占有農奴的人身,把農奴當作自己的私有財產隨意支配,可以買賣、轉讓、贈送、抵債和交換。舊西藏通行了幾百年的《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將人分成三等九級,明確規定人們在法律上的地位不平等。農奴主運用成文法或習慣法,設立監獄或私牢。地方政府有法庭、監獄,大寺廟也設法庭、監獄,領主還可在自己的莊園私設監獄。刑罰極為野蠻殘酷,如剜目、割耳、斷手、剁腳、抽筋、投水等。在西藏最大的寺廟之一甘丹寺就有許多手銬、腳鐐、棍棒和用來剜目、抽筋等的殘酷刑具。
因此,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是僧侶和貴族聯合專政的制度,“這種農奴制下的廣大農奴,沒有任何形式的民主、自由和人權,只有農奴主的特權。”
孟廣林:從前面的講述來看,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社會,其黑暗、殘酷的確比中世紀歐洲的農奴制度有過之而無不及。
只有從這種體制的鎖鏈中掙脫出來,獲得自由解放,才能迸發出巨大的主動性與創造性,才能推動歷史的真正發展。正如馬克思指出的那樣,“任何一種解放都是把人的世界和人的關系還給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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