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黨校教授劉樹信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曬”公款消費具有以下八性:
———合法性。公開領導干部公款消費狀況,符合法律規定,可得到公眾認可。
———透明性。神秘政府最大的弊端是導致行政腐敗,提高公款消費透明度便于公眾監督。
———精干性。有助于建設精干的政府。
———責任性。促進政府工作人員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法制性。政府與企業、公民一樣,自覺接受法律監督。
———回應性。能得到百姓響應,形成政府與公眾的交流和溝通。
———高效性。促進政府提高工作效率。
———廉潔性。有助于官員廉潔自律,降低行政成本。
“曬”公款消費政府推動,更需公民參與
中國的法制進程主要是靠政府推動。“曬”公款消費這一事實再一次說明我們的法律制度還不夠完善,公民自由表達自己的法制訴求的環境還不夠寬松。同時也說明,我們的公民意識還不夠強,法律精神還沒有確立。薛喜成對記者講這番話時進一步解釋說,法律的內涵深入在公民心中,把法定權利義務從內心作為公民一切活動的習慣,體現公平正義的價值觀,即所謂法律精神。
警官姚力群在談到“公民意識”一詞時說:依法治國不僅是黨和政府的事,天下興亡匹夫有責。黨的十七大報告把“增強決策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相提并論,足見二者是相輔相成的。
武女士說,我是搞紀檢工作的,我知道有許多單位行風評議結論不公開,財務審計結果不公開,這些情況紀委書記都不知道,其他人更是“兩眼一摸黑”!這種環境下紀檢干部管事“要么氣死你,要么臭死你”,“曬”公款消費怎么搞?
薛文相先生說,我是學法律的,也干過紀檢工作,各地各單位執法執紀狀況不同,甚至差異很大。這就要求上級黨委、政府在進一步完善“曬”公款消費機制時,從程序立法上充分考慮這一情形。他還說,向社會公開領導干部的電話,不失為“曬”公款消費的有力輔助手段。網絡也可以成為我們的“曬場”。因洪洞黑磚窯事件被撤職的段春霞,受處分期間居然又被任命為區長助理,可見其根基之深、能量之大。正是網絡輿論的力量,段春霞區長助理的官帽很快就被沖落了。至于段春霞的“根基”能不能撼動,我們有理由相信:政府、社會以及輿論的合力是巨大的!
薛文相先生提醒記者說:從5月1日起政府信息公開將在全國實行,“曬”公款消費在這樣的大環境下無疑更是順風順水。太原市紀委、監察局此舉在社會上掀起不小的波瀾,這一現象從法學的角度看可以歸結為:公民意識在覺醒,法律精神在張揚。因此,我們在描述這一社會現象時要特別注意兩個詞語的選擇與變化:公眾議政,公民議政。(記者 郭建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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