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青年節,放假半天。國務院法制辦規定,此假的適用人群為14至28周歲的青年,全國3億多青年將可享受這個假期。但記者調查發現,雖然有了相關規定,但五四青年節半天假期卻遭遇“落實難題”。大多數單位都沒有安排放假。(《廣州日報》5月4日)
以前,五四青年節被淹沒在“五一”長假之中,所以“逢雙休日不補休”的半天“五四”假等于自然取消。但“五一”改為小長假之后,這個“半天假”便成為一個問題。
“青年”如何界定,首先成了問題。“老年”、“青年”、“少年”,向來都是一組模糊的概念,民間的理解莫衷一是,官方也從來都沒有明確的說法。按照規定,共青團員年滿28歲以后就要退團,但國內的“杰出青年”、“五四青年獎章”則將青年定義在18周歲至40周歲之間,而聯合國對青年的界定標準則是45周歲以下。針對“五四”半天假,國務院法制辦又說14周歲至18周歲的青年為適用人群。標準如此混亂,爭議在所難免。
“五四”假如何放,也是一個難題。“14周歲”這個杠杠處于初中階段,但可能分布在兩三個甚至更多的年級中。正如一位教師所說:“有的班級14歲以上學生與14歲以下的學生都在一個班,學校很難操作,總不能讓一個班級14歲的學生放假13歲的學生上課吧。”對用人單位來說,也存在類似的問題。一個單位,就如一臺機器,各個崗位就像各個零件一樣,是一種分工協作的關系,部分“零件”停工就會影響整臺機器的運轉,甚至其他“零件”也無法工作。
再者,“五四”半天假的性質也模糊不清。新年、春節、五一、清明、端午、國慶、中秋等11天的法定節假日,勞動者如果加班,可以得到兩倍甚至三倍的工資;如果用人單位不兌現,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可是,“五四”如果沒有放假,青年們若要投訴,卻只能找沒有執法權的共青團組織,而且也不可能得到更多的工資。也就是說,這個半天假是沒有保障的。實際上,很多青年人也不是很在意。
與“五四”半天假基本一樣的還有“三八”婦女節半天假和“六一”兒童節一天假。我也不清楚“婦女”到底是指哪些人。中小學女生算不算“婦女”?已經成人的女大學生放不放那半天假?“兒童”被界定為14周歲以下的孩子,可是它與“青年節”放假存在一個共同的問題,那就是同一班中既有“兒童”又有“青年”怎么辦?說起來,“三八節”和“兒童節”放假已實施多年,真不知道是怎么操作的。
綜合以上種種因素,我覺得主體模糊且交叉難分的“五四”以及“三八”等節日不放假也罷,初中的“兒童節”放假也可以取消。其實,歡度節日也不是非放假不可。教師節、護士節、記者節等節日就不放假。如果“青年”或“婦女”等人群想把自己的節日過得有意義一些,可以組織一些有意義的活動,單位也可以根據各自的情況發放一定數額的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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