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8日電(記者 朱大強)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全國檢察機關將采取有力措施,開展深入查辦涉農職務犯罪保障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指出,各級檢察機關要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深入查辦涉農職務犯罪案件;要切實加強與紀檢監察、公安、審計等部門配合,努力形成懲治與預防涉農職務犯罪的合力,積極推動建立和完善防止腐敗的長效機制,努力從源頭上遏制和減少涉農職務犯罪。
據了解,這次將深入查辦八個領域的涉農職務犯罪案件:
——在農村村鎮建設、道路交通建設、農田水利建設、廣播電視“村村通”、電網改造、飲水工程、沼氣利用等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中發生的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
——在涉及“三農”的財政性建設資金、糧農補貼專項資金、政策性銀行貸款、扶貧開發資金等支農惠農資金分配、審批、管理、發放過程中發生的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
——在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退牧還草、環境污染治理、風沙源治理、水土保持和水源保護等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
——在農村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基礎教育等農村公共服務事業中發生的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
——在農村土地開發征用及征地補償款管理、礦產等資源開發過程中發生的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
——涉及搶險、救災、防汛、優撫、移民、救濟以及社會捐助公益事業款物的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
——在鄉鎮綜合配套改革、土地和林權制度改革、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等各項農村改革過程中發生的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
——在鄉鎮政權組織選舉中破壞選舉、農村自治組織選舉中實施賄選,嚴重危害農村基層政權和自治組織建設以及其他嚴重侵犯農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影響農村穩定的侵權職務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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