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將對所有募捐匯總公布 并組織審計檢查
2008年05月20日 10:58 來源:新京報 發(fā)表評論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昨天表示,所有接收到的善款、捐贈物資必須用于這次抗震救災。接收機構包括一些基金會,不得利用救災捐贈作為原始基金的積累。
昨天,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抗震救災捐贈必須堅持專款專用原則,并要全部用于重災區(qū),即四川、甘肅和陜西。在具體資金使用意向上,要完全尊重捐贈者意愿,而對于沒有明確意愿的,在應急搶險階段主要用于應急搶險、救治生命和災民生活安排,目前主要用于采購帳篷、物資和藥品等,下一個階段由應急搶險轉入全面恢復階段后,這些資金則全部用于災區(qū)重建。
關于捐贈物資的使用上,該負責人解釋說,目前捐贈的主要有搶險工具、搶險器械,醫(yī)療器械、藥品和食品、水等生活必需品,“我們按照物資的使用功能全部發(fā)到災區(qū),有的還在途中,有的還在接收捐贈,各地隨接隨運”。
民政部負責人還表示,民政部將著手對基金會開展的募捐活動進行備案,要求基金會對接受捐贈的款物建立專賬專戶,進行嚴格備案管理。同時,民政部會監(jiān)督和幫助基金會每天將上一日捐贈款物的接受、使用和結余情況,在公開媒體上公布。另外,在救災活動結束后,民政部將對所有基金會開展募捐的情況進行匯總,并統(tǒng)一向社會公布,還將適時組織審計、檢查。(郭少峰)
【編輯:吳歆】
專題報道:四川汶川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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