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紅十字會總會:
募捐款物不存在扣除比例問題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發言人王平21日就接收和使用募集款物有關事宜,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及國家有關部門的相關規定,紅十字會所接收的“5•12”地震募捐款物,將全部用于抗震救災工作,與抗震救災無關的費用不在“5•12”地震募捐款中列支,不存在扣除比例的問題。
王平說,各級紅十字會多年來募捐款的使用都是按照國際聯合會有關文件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的有關規定來使用。中國紅十字會是從事人道救助工作的社會團體,各級紅十字會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管理,其工資由同級財政部門撥付,不在募捐款中列支人員經費。 (記者周瑋)
四川省紀委監察廳
派工作組監督賑災款物發放
逐日向省紀委匯報,發現重大問題隨時報告
四川省民政廳辦公樓人頭攢動,許多單位和個人涌在這里捐款捐物。彭忠智正在向前來捐贈藥品的陽光壹佰(成都)置業公司代表解釋捐贈事宜,他是由四川省紀委監察廳派駐省民政廳抗震救災款物監督工作組的專業干部。為加強抗震救災款物監督工作,目前,省紀委監察廳已分批向11個省級部門和6個受災市州派出了工作組。
汶川地震發生后,四川省紀委監察廳于5月13日下發《關于嚴肅紀律確保做好抗震救災工作的緊急通知》。次日又下發了《關于嚴肅紀律加強對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督檢查的通知》,并分批向省民政廳(含省慈善總會)、省紅十字會等部門和成都市、綿陽市、德陽市、廣元市、雅安市和阿壩州派駐工作組,由省紀委常委或副廳級專員帶隊,參加所監督部門和地區單位的管理工作。工作組每天向省紀委匯報,反映駐在單位接收、使用、分配和發放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的情況,發現重大問題隨時向省紀委報告。
駐省民政廳(含省慈善總會)監督工作組5月14日進駐后,督促民政廳、慈善總會將所有捐款捐物明細在互聯網上公示,凡大額款物(100萬元)以上,均在四川衛視臺滾動播出。工作組還深入省民政廳的7個物資資金接收點檢查了解情況,幫助完善手續,規范程序。
四川省委常委、紀委書記歐澤高今天在總結前一段監督工作時表示,省紀委將不斷加大巡查力度,必要時對需要監督的單位增派工作組。 (記者姜潔)
圖片報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