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民政部報告,截至26日12時,四川汶川地震已造成65080人遇難,360058人受傷,失蹤23150人。緊急轉移安置1438.2414萬人,累計受災人數4550.9241萬人。25日下午青川縣發(fā)生的6.4級余震,共造成四川、甘肅、陜西、重慶4省(市)8人死亡,927人受傷。(昨日新華社電)這次地震災害倒塌和損毀的房屋達到1500萬間。
由此可知汶川地震破壞力之大。但同為中心災區(qū),有些城鎮(zhèn)受損慘烈,有些相對較輕;同為建筑大樓,有的頃刻間土崩瓦解,造成重大傷亡,有的卻屹立不倒,為其中的人們爭取到寶貴的逃生時間。有些項目、廠礦建設在早已查明的斷裂帶等危險地形上,卻遲遲下不了搬遷的決心,有的已規(guī)劃搬遷卻進度緩慢……
地震固然很難預報,但通過縝密的地質勘探、合理的建設規(guī)劃、嚴格按章辦事的建設與監(jiān)理,則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或減少災難來臨時的人員、物質和財產損失。因此,痛定思痛,在災區(qū)重建時盡可能汲取既往得失,避免重復過去的錯誤,就顯得特別重要。
此次重建不同于一般的城鎮(zhèn)改造或地塊開發(fā),而是重塑頃刻間消失的家園,高度重視災民感受和社會影響,做到照顧重點與兼顧公平相結合,妥善安排好每家每戶、每個企業(yè)和個人的利益,就成為必須。畢竟,災后重建的實質,是還那些失去家園的不幸者一個新家。所以,災后重建是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其特點就是政府性、福利性,盡可能避免或淡化災后重建被染上過多的商業(yè)色彩、開發(fā)色彩。
在這方面,國外有可資借鑒的經驗。
1995年“1·17”阪神大地震發(fā)生后,日本地方政府首先制定了當務之急的災民住房、產業(yè)、公路、鐵路、港灣等基礎建設的重建計劃———“緊急復興3年計劃”,分別設立專門的“震災復興本部”、“生活再建本部”對口負責災后重建,自臨時住宅興建,至災區(qū)全面恢復,都按照所在的兵庫縣政府統一制定的“兵庫不死鳥計劃”有條不紊實施,整個重建耗費10年時間,耗資近10萬億日元,這些資金全部來自政府各有關部門。
2003年阿爾及利亞“5·21”大地震一周后,政府緊急通過了總額為18億美元的災后重建計劃。根據計劃,政府在兩年內為災民建設兩萬套住房,修復和加固仍可居住的住房,并重建在地震中被破壞的各種基礎設施。為確保災后重建計劃的經費能切實落實、專款專用,議會又在6月5日召開特別會議,表決同意在當年下半年增加支出12.5億美元。阿政府還在第一時間宣布,給每個遇難者家庭補償7000美元和一套住房。由于地震造成慘痛損失,當地災民曾出現不滿,但在政府穩(wěn)妥、迅速的災后重建安排逐步落實后,社會很快恢復了安定。
此次汶川地震,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竭盡全力抗震救災,民眾捐款創(chuàng)歷史紀錄。民心可鼓,民意難得,有關方面在籌劃、實施災后重建過程中,更應積極借鑒國外成功的經驗,高度注重這項工作的政府性、福利性,盡快讓災民在新的家園中,開始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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