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災害常有與防災缺乏常態化、制度化有關
2008年06月16日 07:00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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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以來,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廣東、廣西、貴州、云南等南方9省(自治區)遭受暴雨洪澇災害。截至6月14日21時統計,共造成1787.4萬人受災,因災死亡55人,失蹤7人,緊急轉移安置127.4萬人;農作物受災面積860.5千公頃,絕收面積90.2千公頃;倒塌房屋4.5萬間,損壞房屋14.1萬間;直接經濟損失106.1億元。 針對廣西、江西、湖南、廣東災情發展情況,根據《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國家減災委、民政部于6月14日20時分別對四省緊急啟動國家三級救災應急響應,并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區,協助地方開展抗災救災工作。 中新社發 徐彩霄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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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日來,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廣東、廣西、貴州、云南等南方9省份遭受暴雨洪澇災害。截至6月14日21時統計,共造成1787.4萬人受災,因災死亡55人,失蹤7人,緊急轉移安置127.4萬人;直接經濟損失106.1億元。在一些受災城市,出現了嚴重的內澇、下水道管涌等現象,加重了這次雨災所造成的人員和經濟損失。
此次南方各地受災嚴重,最主要原因是降雨量大,如深圳市“三防辦”稱,該市寶安區暴雨為50年一遇,因此造成排水設施功能不足,導致多處街道、民宅、工廠遭水浸,最終造成6人死亡1人失蹤和重大財產損失。如果“50年一遇”的暴雨即造成如此規模的內澇,受災地區的排水系統標準亟須提高。
2004年7月,北京曾遭遇特大暴雨,導致城區70多個路段嚴重積水,全市4698間房屋漏水、進水,部分危房倒塌。北京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表示,短時間內大量的雨水超過了道路設計的排放能力,也超過了排水口的排放速度,因而造成雨水滯留,“北京排水系統設計標準為5年一遇,而歐美為100年甚至300年一遇”。
顯然,在發達國家主要城市暴雨較少形成積水、內澇,形成也會很快排除,下水道管涌、爆裂罕見。做到這點,關鍵在于其完善、常態化的相關標準和制度。
在法國巴黎,下水道排水能力強,而且便于人員維護。管理方不但沿用清淤船等傳統設備,還采用一系列新技術定期清淤,并建立完善的實時監控體系,以確保下水道的設計能力不致因維護不佳而減弱。
在日本,頒布了專門的《下水道法》,對下水道的各項技術指標和排水能力都有嚴格規定,建設和維護都須依法照章辦理。為適應城市發展的需要,自1970年至今,日本已多次修改《下水道法》。
在澳大利亞和加拿大的許多城市,有關部門對硬化路面占城市總面積的比率實行限制,并強制確保一定的街道綠化比例,以確保雨水的滲透率不致因大量硬化路面而降低。
可見,發達國家城市在大暴雨來臨后能及時應對,其根本的保證,一是高標準的城市排水系統和雨災應急處理設施,二是常態化、制度化、標準化的建設、管理和監督機制,尤以后者更為重要。和其他自然災害相比,暴雨是常見天氣,自應有常態化的相關制度應對。
在上世紀80年代中,沙特夏都吉達曾進行大規模城市建設。當時有人認為,吉達地處沙漠,無需按照設計建造復雜、昂貴的排水系統,但這種意見被施工方和監理方共同拒絕。結果幾年之后吉達下了一場百年不遇的特大暴雨,此前嚴格按制度和設計修建、維護的排水系統發揮了作用,內澇很快被排出,城市只遭受輕微損失。
對沙漠城市吉達而言,暴雨是非常態,但城市的建設者和管理者卻能高度重視,用常態化、制度化的標準和規范建設和管理。這種理念,彌足珍貴。相比之下,我國許多大城市降水多且集中,暴雨災害的發生頻率更高、更常態,就更應用制度化、常態化的建設和管理應對。
近年來,盡管許多城市曾因暴雨成災,造成重大損失,災后也都進行了多方面的教訓總結,但一些長期存在的問題,如排水設施功能不足,道路硬化面積過大,城市綠化率太低等,還未得到實質性扭轉。這與缺乏將暴雨災害的防治當作常態化、制度化工作來抓的認識有關。
【編輯:聞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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