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昨天,周正龍的妻子羅大翠,仍未收到警方逮捕其夫的書面通知,這與相關法律規定不符。一些法律界人士指出,逮捕周正龍的程序尚存一些疑點,部分程序明顯有悖法律規定。對此,陜西方面不予回應。
>>疑問一為何不依法告知周妻
羅大翠直到昨天仍然不知道丈夫周正龍被羈押的確切地點,她獲知丈夫涉嫌詐騙被逮捕還是6月29日從電視上知道的。
那天上午,陜西省公安廳新聞發言人白少康透露,6月28日,周正龍涉嫌詐騙罪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法律規定,對檢察機關批準的逮捕,公安機關應立即執行。
《刑事訴訟法》第71條規定,逮捕后,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逮捕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疑問二到底哪天被刑拘
不過,原本應該在6月29日收到逮捕通知書,從書面通知知道周正龍所涉罪名和羈押地點的羅大翠,卻是從媒體上知道丈夫因詐騙罪已被逮捕、羈押在安康市看守所。
直到昨天,羅大翠仍未收到警方的消息。記者試圖采訪陜西省公安廳了解,未通知羅大翠是否因為公安機關認定通知會有礙偵查,但該廳宣傳部有關人士表示暫時無法回應。
此外,法律學者郝勁松告訴記者,批準逮捕之前,公安機關還有一個程序是刑事拘留,刑拘也必須書面告知家屬。不過,羅大翠說,至今她也沒有收到刑拘通知。
不僅確切羈押地點不知道,羅大翠也不知道警方到底在哪天拘留了丈夫周正龍。
5月15日夜間,羅大翠被警方帶走調查,這一點她記得很清楚。她的印象中,此前兩三天,丈夫周正龍和幾名“森林公安”走了,當時公安說是讓周正龍上山協助國家林業局專家調查,此后一去不復返。但是,周正龍是不是那天就被警方拘留了,羅大翠并不知道。
陜西省政府公布的破案經過顯示,陜西省公安廳和安康市公安局開始介入調查后,發現周正龍涉嫌犯罪;5月12日以涉嫌詐騙罪立案偵查;5月20日成功偵破此案;6月24日提請檢察機關批準逮捕;6月28日批準逮捕。
陜西省公安廳未予證實,5月12日立案偵查那天是否已拘留周正龍。不過,法律學者郝勁松說,5月20日案件偵破時,警方應該已經拘留了周正龍幾天。根據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警方刑拘的時間最長為一個月。也就是說,警方最晚應該在6月20日提請檢察機關批捕,但公開消息顯示為6月24日,明顯超過法律規定的拘留時間。
對于其中緣故,陜西省公安廳、陜西省政府新聞辦均不愿回應。
>>疑問三“鐵證”為何留家中
根據陜西省公安廳新聞發布會內容,警方是在周正龍家中搜出老虎年畫和虎爪印模具的。對于這一說法,許多接觸過周正龍的媒體記者也對此存疑——周正龍何以會將如此“鐵證”留置家中讓人輕易找到?
羅大翠的說法是,她之前對老虎年畫和虎爪模具一無所知,“是后來他們(警察)來我家拿給我看的,說是從我們柜子里搜出來的”。她所指的柜子,就是家中里屋那個略顯斑駁的衣物柜了。
對此問題,記者試圖聯系安康市公安局,該局宣傳科的電話昨天下午一直無人接聽。陜西省有關部門也未予回應。(王一波 張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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