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官員走穴背景:“我隆重地向大家介紹今天出席會議的領導……”。日前,一家外地企業來京舉辦的新產品發布會上,主辦方首先介紹來賓。政府官員出席企業商業活動,里面大多有利益關系。據在一家企業公關部工作多年的王小姐私下透露,官員出席企業新產品發布會、慶典、展示會、洽談會、剪彩、揭幕、首發式等商業活動,一般都有出場費可拿,這是‘潛規則’。 中新社發 李華<漫畫>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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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官員走穴背景:“我隆重地向大家介紹今天出席會議的領導……”。日前,一家外地企業來京舉辦的新產品發布會上,主辦方首先介紹來賓。政府官員出席企業商業活動,里面大多有利益關系。據在一家企業公關部工作多年的王小姐私下透露,官員出席企業新產品發布會、慶典、展示會、洽談會、剪彩、揭幕、首發式等商業活動,一般都有出場費可拿,這是‘潛規則’。 中新社發 李華<漫畫>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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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出版的《瞭望》新聞周刊調查發現,目前政府官員參加商業活動的現象比較普遍,他們出席企業的新產品發布會、慶典、剪彩、揭幕、首發式等商業活動,一般都有出場費可拿,這是所謂的“潛規則”,或者說是公開的秘密。
政府官員出席各類商業活動合適嗎?他們能拿所謂的出場費嗎?
上周,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題客調查網對全國31個省、區、市10176人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48.2%的人經常看到或者聽說官員參加商業活動,47.7%的人認為官員不應該參加商業活動,72.0%的人認為官員參加商業活動不應該收取出場費。
75.2%的人認為官員拿出場費是一種腐敗
據了解,一般企業搞商業活動,請來造勢的人主要有兩類,一類是明星大腕,另一類就是政府官員。在兩者選其一的時候,企業更樂意請政府官員。有門路的企業請在職官員,缺少門路的企業,就請退休官員。
“這算是中國的一種特殊人情。”北京市某網絡公司員工趙昕說,請官員過來有時候是為了面子,請領導捧捧場,總要象征性地送點什么才合適,但是給少了總拿不出手。
武漢大學政治學專業學生閆帥認為,官員拿出場費跟貪污受賄本質上沒有區別,同樣都意味著權錢交易,絕不是露個臉這么簡單。
本次調查中,75.2%的人明確表示官員拿出場費是類似貪污受賄的腐敗行為。73.4%的人認為這是官員“灰色收入”的來源,也是滋生腐敗的溫床,60.0%的人認為這往往成為一種權錢交易,52.0%的人認為這是利益驅使下的“官商互取”、“公權私化”,只有8.3%的人認為拿一點“辛苦費”屬人之常情,不算收受賄賂。
在趙昕看來,官員只要在公共場合出現,就不是代表他一個人。他象征著公權力,他代表著政府的形象,而“出場費不論多少都有利用公權力謀取私人利益的嫌疑”。
調查顯示,62.7%的人認為官員走穴出賣的是公權力,39.6%的人認為這是權力商品化和盜用政府信譽的行為,38.0%的人認為這是違紀甚至違法的,36.3%的人認為即使是免費的走穴,也很不適當。
“官員必須與商業活動保持距離,這是市場經濟的規矩”
趙昕認為,時不時地請官員過來參加活動,是官商加深聯系的行為。與權力沾上邊,有些事情就好辦多了,“說白了,企業看中的就是官員背后的權力”。
閆帥分析說,我國目前處于轉型時期,市場趨向于千變萬化,商場的投資也處于風險之中。對于企業來說,牢牢抱住政策制定者和對經濟運行環境影響大的人,就如同吃下一顆定心丸。
調查顯示,70.9%的人認為企業熱衷于邀請官員參加活動,看中的是官員背后國家機關的影響力,65.6%的人認為這是利用公權力為商業利益開道,58.7%的人認為這是借官員為企業做廣告。
“官員必須與商業活動保持距離,這是市場經濟的規矩。”西安工程大學企業管理專業研究生劉雪云說,在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官商之間有嚴格界限。市場經濟發展需要企業之間的平等競爭,“政府官員作為市場的監管者,如果與被監管企業走得太近,公眾就該質疑官員是否能夠公正履職了”。
調查中,48.9%的人認為用公權力抬高該企業的聲譽和產品知名度,這對其他企業不公平,47.1%的人認為應該明確官員與商業活動之間的分際,杜絕公權力對于經濟活動的不當干擾,46.9%的人認為政府是市場的裁判官,必須保持公正的立場,避免與市場走得太近,46.5%的人認為官員參加商業活動,影響政府形象,也嚴重損害了政府的公信力,36.1%的人認為這會破壞良好的投資環境,同時制造人為不公。
41.9%的人認為應把禁止官員出席商業活動納入法律軌道
閆帥認為,官員在工作中往往有招商引資的責任,參加企業的剪彩等活動也是官員的一種責任和義務。但是官員本身拿著納稅人的錢,再把個人的義務當做獲取酬勞的理由就不合理了。
有專家稱,促進經濟發展,需要政府“搭臺”,但這個“搭臺”是制定規則,建設法治環境,保證一切經濟活動都在法律法規的框架內進行,而絕非是要官員為企業做“形象大使”。
據了解,中央規定,各級政府領導原則上不出席各種商業性節慶活動和會議。此外,我國《刑法》也有類似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在國內公務活動或對外交往中接受禮物,依國家規定應交公而不交,數額較大的,以貪污定罪處罰。
2004年7月30日,河南省委通過一項決定,河南各地、各部門舉行的剪彩、奠基、頒獎等慶典活動,省委、省政府的領導將不再參加。這是迄今為止,我國黨政部門第一個限制官員“走穴”的“紅頭文件”。
而在不少地方雖然也出臺過相關的規定,但是這些“紅頭文件”很少使用“禁止”的字眼,只是說“不提倡”或“不得”。
“官員走穴是歷史慣性對政治生態環境的影響。”閆帥說,中國歷史上強調人治而不是法治,目前的當務之急就是健全并且細化制度,做到有法可依,制度透明化,減少人為對法律的干預,把所有的政策都擺在桌面上,一切照章辦事。企業在官員那撈不到好處,走穴現象才會消失。
你認為應該怎樣對待官員走穴行為?公眾給出的排序依次是:
公權和經濟必須保持距離,官員與市場之間有嚴格的法律屏障(42.6%)
把禁止官員出席商業活動納入法律軌道(41.9%)
呼喚官員財產公開,接受公眾監督(41.8%)
讓官員收受出場費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34.9%)
政府的職能要由重經濟調節向公共服務傾斜(27.6%)
要像對待貪污腐敗案件一樣處理官員走穴現象(17.8%)
“要從制度設計上根治這種行為,目前對官員的要求太寬泛,只有軟的道德要求,沒有強行的法律法規是不起作用的。”在武漢大學政治與法律學院教授尚重生看來,沒有一個完備的市場經濟體制,權力和市場完全分開只能是一種理想化的狀態。只有民主、法治達到一定程度,有多元化力量制衡和對抗權力,官商之間不正當的利益交易才能得到遏制。 (實習生 李春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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