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新一期《求是》雜志刊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的文章《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 扎實做好人民法院各項工作》。該文指出,要努力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最大程度地保證在全社會實現公平正義。文章全文如下:
當前,我國改革發展進入關鍵時期,人民法院服務發展的責任更加重大,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任務更加艱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挑戰更加嚴峻,自身改革、發展和建設的要求更加緊迫。與此同時,人民群眾對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期待。人民法院要履行好新的歷史使命,必須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按照胡錦濤同志的要求,堅持“三個至上”(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以審判執行工作為主要任務,以隊伍建設為重點,以司法改革為動力,以基層建設為基礎,努力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最大程度地保證在全社會實現公平正義。為此,要做到“六個堅持、六個確保”。
一、堅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確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
胡錦濤同志指出,堅持正確政治方向,關系政法工作的成敗。人民法院工作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必須始終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主法制建設實踐證明的正確選擇,也是社會主義制度下人民司法事業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
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不動搖。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就必須用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特別是用發展著的馬克思主義指導人民法院的工作實踐,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出發,謀劃和推動人民法院工作,努力實現人民法院工作的與時俱進。
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不動搖。要把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長期堅持下去,善于運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分析和處理人民法院工作中的重大理論與實踐問題,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內在要求和精神轉化為人民法院工作的具體實踐。
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不動搖。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關鍵是要堅定不移地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要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借鑒人類社會政治法律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絕不能照搬西方資本主義司法制度的模式。
二、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確保人民法院工作為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服務
要緊密聯系人民法院工作實際,不斷深化對科學發展觀的認識,不斷深化對人民法院工作規律性的認識,著力轉變不適應不符合科學發展觀的思想觀念和做法,最大限度地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確保人民法院的審判和執行工作更好地為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服務。
做到四個更加注重。一是要更加注重推動發展。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善于運用法律手段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調節經濟社會關系,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二是要更加注重促進社會和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努力實現案結事了,把促進社會和諧作為檢驗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標準。三是要更加注重保障民生。堅持以人為本、司法為民,充分發揮民事、行政、刑事審判的職能作用,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正當權益。四是要更加注重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增強政權意識、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充分發揮專政機關的職能作用,把確保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堅持五個統籌兼顧。一是統籌兼顧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既要防止片面追求程序正義,又要防止無視程序,侵害當事人訴訟權利。二是統籌兼顧依法判決與訴訟調解。堅持“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原則,準確把握訴訟調解與依法判決的基礎和條件。三是統籌兼顧刑事被告人的人權保障與被害人的權益保障。既要重視刑事被告人人權保障,也要重視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建立和落實。四是統籌兼顧依法獨立審判與接受監督。必須把審判活動置于廣泛的社會監督之下,自覺接受監督,通過有效的社會監督促進和保證司法公正。五是統籌兼顧司法工作專業性與堅持群眾路線。廣大法官既要精通法律業務,又要尊重群眾,依靠群眾,善于從群眾的意見中尋求化解矛盾、案結事了的智慧,不斷提高司法的社會公信力和認同度。
三、堅持抓好人民法院隊伍建設,確保隊伍總體素質不斷提高
胡錦濤同志指出,建設高素質的政法隊伍,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組織保證。要按照嚴格、公正、文明司法的要求,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人民法院隊伍,確保人民法院的領導權始終掌握在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人的手中。
要集中抓好四項建設。一是思想政治建設。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高度重視和切實加強人民法院的黨組織建設。二是工作作風建設。要結合大學習、大討論活動,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認真查找工作作風方面存在的問題,充分征詢群眾對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三是司法能力建設。要提高廣大法官認識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認識和把握社會矛盾的能力、認識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認識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以促進社會和諧來檢驗案件辦理的社會效果,以實現程序實體雙重公正來檢驗案件辦理的法律效果。四是反腐倡廉建設。要扎實推進人民法院內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做到明明白白審案、干干凈凈司法、堂堂正正做人,以清廉公正文明樹立司法權威,以嚴格公正高效提高司法公信力。
要著重健全四項制度。一是要健全教育學習制度。完善政治學習制度和業務學習制度,著力提高廣大法官的綜合素質。二是要健全干部隊伍管理的目標責任制度。健全完善人民法院院長、副院長和各審判庭室領導崗位的“一崗雙責”制度,健全完善上下級法院領導班子之間的層級負責制度,努力形成權責一致、相互制約、高效有序、監督有力的審判隊伍監管機制。三是要建立健全巡視制度。加大對法院“一把手”和主要領導干部及重點崗位領導干部的監督;將巡視制度與上下級法院領導干部建設目標責任制度、業績考評制度結合起來,重視巡視成果的綜合運用,將巡視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轉化為改進工作和完善制度的重要依據。四是要健全完善業績考評制度。建立分類管理、各具特色、簡便實用的業績考評體系,使組織考察有充分依據、個人努力有正確方向、群眾評價有明確標準、監督指導有統一尺度。
要突出抓好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隊伍建設。人民法院隊伍建設抓得好不好,關鍵在于各級人民法院的領導班子特別是“一把手”。各級人民法院院長要真正做到在政治上堅定清醒,在干部任用上公道正派,在重大決策上發揚民主,在工作作風上求真務實,在生活情趣上健康高尚,在廉潔自律上嚴格要求,以自己的實際行動為廣大干警作出榜樣。
四、堅持推進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確保在全社會實現公平正義
胡錦濤同志指出,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是加強和改進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人民法院要繼續推進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努力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為在全社會實現公平正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推進人民法院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必須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要站在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履行黨的執政使命的高度,穩步推進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使人民法院工作更好地堅持和接受黨的領導,更好地保障社會公平正義。
推進人民法院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必須突出重點。要積極開展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方案的調研與制定,切實做好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完善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法院隊伍建設、司法保障體制等專題的調研與論證,拿出可行性改革方案。
推進人民法院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必須注重實效。要抓住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最期待解決、人民法院工作最需要解決、克服困難有可能解決的主要問題和環節,集中力量攻堅,真正解決制約人民法院工作健康發展的體制和機制性障礙。
推進人民法院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必須堅持群眾路線。要及時梳理和研究各地法院在審判和執行工作中的新鮮經驗,掌握司法改革的第一手資料。要深入基層人民法院和社區鄉村,聽取基層法官、人民陪審員和人民群眾的意見,確保司法改革在廣泛的社會和群眾基礎上扎實推進。
五、堅持抓好基層基礎工作,確保基層單位真正成為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重要防線
基層基礎工作是人民法院全部工作的根基。要堅持面向基層、服務基層、建設基層,進一步完善基層工作機制,提高基層的司法能力,改善基層的司法環境,調動基層法官的工作積極性,切實解決基層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努力實現基層穩、全局安的工作目標。
著力解決基層法院隊伍人員短缺的問題。要逐步完善初任法官制度、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根據案件數量及工作量確定人員編制的動態管理制度,切實解決東部沿海和大中城市案件多法官少的矛盾。要重視發揮資深法官的傳幫帶作用,通過提高司法能力來緩解法官人手不夠的矛盾。
著力解決基層法院的經費保障問題。要盡快制定出臺基層人民法院的經費保障標準,積極爭取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加大對基層法院的經費保障力度,解決長期困擾基層法院的經費保障不足問題。
著力解決基層法官隊伍穩定問題。要充分理解基層法官的困難和壓力,盡力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要大力加強基層法官的在職培訓,改進培訓方式,提高培訓效果。要逐步完善上級人民法院法官主要從下級人民法院法官中遴選的制度,使基層法院和法庭成為高級法官和大法官成長的搖籃。
六、堅持黨的領導和人大監督,確保人民司法事業健康發展
堅持黨對人民法院工作的領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自覺堅持黨的領導與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相統一。只有加強黨的領導,才能保證人民法院審判權的正確行使,才能解決制約人民司法事業發展的體制和機制性障礙;只有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才能真正體現黨的意志和人民意志,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維護黨的執政權威。
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增強自覺接受人大監督的意識。要認真貫徹落實監督法,積極配合人大常委會開展專項報告、執法檢查、質詢、司法解釋備案等各項監督工作。要廣泛聽取和收集人大代表對人民法院工作的建議和意見,將其作為人民法院制定司法解釋和司法政策的重要依據。要認真接受檢察機關法律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和社會監督,正確對待輿論監督。要加強人民法院司法宣傳工作,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和支持人民法院工作的良好氛圍。
新的形勢催人奮進,新的任務光榮而艱巨。我們要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以昂揚向上的精神狀態和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扎扎實實做好人民法院的各項工作,努力開創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王勝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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