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 從兩根領帶開始
曾經風光無限的領導干部,一旦淪為階下囚,便產生了巨大的心理落差,辦案人員充分考慮到這一點,訊問初期,他們在穩定晏大彬的情緒上下了很大功夫。
辦案人員得知晏大彬牽掛家中80多歲的老父和13歲的女兒,便主動了解他的這幾位親人的近況,將家中親人都有人照顧的情況轉告晏大彬,讓他安心配合接受調查。尤其是得知女兒期中考試取得了前10名的成績后,晏大彬很感動,提筆給日夜想念的女兒及親人寫了一封感情真摯的信,辦案人員及時將信交到他家人手中。
辦案人員先后對晏大彬進行了20余次訊問,核實固定證據。由于晏大彬涉嫌犯罪的金額巨大、次數多,晏大彬煙癮極大,辦案人員特地準備了他常吸的品牌香煙,為他緩解緊張情緒。辦案人員常常和晏大彬一道,邊吃盒飯或方便面邊訊問,端來的盒飯和方便面都是讓晏大彬先行選擇。晏大彬心有愧疚:“自己是戴罪之人,辦案人員還這樣尊重、照顧我,真的是太感謝了!”
檢察官的苦心沒有白費。從偵查階段到起訴、庭審階段,晏大彬的供述一直較穩定,對自己收受巨額賄賂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其中晏大彬第一次貪小便宜的細節給檢察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年輕時的晏大彬工作踏實肯干,刻苦勤奮,行事穩重低調,生活簡樸。
1981年,從巫山縣師范學校畢業的晏大彬先后在小學、中學任教,1993年9月,進人巫山縣交通局工作,由于表現突出,1995年4月,年僅32歲的晏大彬即擔任了重慶市巫山路橋總公司總經理。
擔任領導干部的晏大彬十分注重跟相關部門之間協調好關系,一次公司購買了一批“金利來”領帶作為禮品送人,送完之后還剩下兩條,下屬有人便建議:“晏總把兩根領帶拿回去用吧。”晏大彬經過一番推辭之后接受了。
晏大彬交代,這是他有生以來的第一次“灰色收人”。而他卻感受到了權力的價值。有了這第一次,晏大彬收受禮品便逐漸心安理得了。
叁 收了老同學348萬元
1998年3月,晏大彬兼任巫山縣交通局副局長;2000年,他又兼任巫山長江大橋建設管理辦公室主任。
這些“烏紗帽”使晏大彬心理悄悄發生了變化。
他看到,與自己交往的私企老板揮金如土,而自己卻靠著僅有的幾百元死工資過著清貧的日子,心有不甘。
久而久之,晏大彬打起了手中權力的主意。
2001年6月的一天,承建大橋引橋一段工程的重慶一家建筑公司的朱經理來到晏大彬的家,并帶來了用黑色塑料袋包裹著的3萬元現金。原來,他是為感謝晏局長對他的照顧而來,并希望將來能夠在下一步工程款撥付方面給予照顧。晏大彬不聲不響地收下了第一筆賄賂,同時承諾到時候定會關照他。
第一個歸案的行賄者———個體建筑承包商老廖,是晏大彬的高中同學,畢業后,兩個人許久未來往。1999年,老廖突然找到時任巫山縣交通局副局長兼路橋公司總經理的晏大彬,向他講述自己目前生活艱難,希望看在老同學的面上照顧一下他,給一份工程讓他做。
晏大彬抹不過情面,答應將來有機會一定幫助他。不久,晏大彬所在的路橋公司恰巧承攬到一份工程,晏大彬便將其中的20萬元工程讓給老廖。自此以后,他們的交往便多了起來。老廖一開始偶爾會送給晏大彬一些土特產。這種純粹的同學關系一直維持到2002年春節。
2002年春節,老廖送給晏大彬5萬元錢,祝賀他升任交通局局長,并希望將來繼續關照他。晏大彬收下了同學的錢后,又幫助老廖拿到一段道路路面硬化工程。從此,晏大彬為老廖爭取到多項工程,先后收受老廖的賄賂348萬元。
肆 嚴格的裝錢程序
2001年至2008年初,晏大彬為17人謀取利益,先后收受賄賂2226萬元。從兩根領帶到2226萬元,從最小一筆的5000元到最大的一筆150萬元,從占有單位兩根領帶到“收錢都收得麻木”了,只有短短6年多時間。
有人給晏大彬算過賬,從他受賄開始,每天有近一萬元人賬。
與其他貪官不同的是,晏大彬瘋狂斂財,似乎不是為了占有,而僅僅是為了過一過數錢的“癮”。
晏大彬為官多年,貪財上千萬元,但在2008年1月案發時,從他在巫山的家中僅搜出50余萬元現金。晏大彬交代,其余贓款全部交到了妻子付尚芳的手中。因為女兒在重慶讀書,晏大彬的妻子常年陪同女兒住在重慶。
“最初的時候,在巫山收了錢,出差到重慶時,我就把錢用紙袋或其他東西裝起來交給付尚芳;在重慶收到錢,就直接拿回去給她(付尚芳)。”
“從2005年開始,收受賄賂的金額越來越大,覺得錢放在巫山的家里面不安全,又不敢存人銀行,就讓家里的保姆幫我找來紙箱……”
“找來的紙箱子,以裝礦泉水瓶的箱子居多,還有一些藥品箱子。我還讓保姆幫我買了封口膠紙和橡皮筋……”
“在巫山收一兩百萬元后,我就要裝一次箱。”
“這些都是我一個人在書房里完成,基本上都是在晚上,把門關好自己裝箱……”
晏大彬“裝箱”:先把錢細細數一道,然后以10萬元為一扎,用橡皮筋扎好,拿報紙包裹,用黑塑料口袋裝好,再裝人箱內;最后一道工序就是用封口膠紙將箱子封好。裝好箱后,晏大彬上重慶時,將其帶到重慶。
有時為了偽裝,晏大彬還捎帶點水果,以避人耳目。一旦完成運送錢的“使命”后,晏大彬便再不過問錢的去處。
接過贓款的付尚芳先用晏大彬給的錢在重慶購置了多套房產,再用付尚芳本人、親戚朋友的名字在銀行開設賬戶,將一部分現金存人這些賬戶里。有的錢則用于購買一些保險及理財產品。到后來贓款源源不斷收來后,她便干脆直接將晏大彬打包裝箱的現金放置在重慶購買的房產中。
晏大彬對“賢內助”付尚芳很信任,對她如何處置贓款幾乎一無所知。令人不可思議的是,案發時,晏大彬甚至不清楚自己在重慶有幾處房產。而付尚芳也不知道手里到底有多少錢以及買了幾套房子,“因為太多,從來沒有仔細統計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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