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動村民數十人阻撓重點項目建設
海口一原人大代表被判7年另外六名帶頭阻撓施工者也被判刑
被告人以征地遺留問題未解決為借口,多次煽動村民對新埠島開發建設進行阻撓,數次用挖掘機將路挖斷,致使施工被迫停止。法院一審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刑
海南省海口市原人大代表、海口市新埠社區居委會委員鄭長生,為了一己私利,煽動村民阻撓海口市新埠島重點項目施工一案,今天上午在海口市美蘭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法院當庭作出判決,一審依法判處鄭長生有期徒刑7年。
被告人鄭長生原系海口市新埠社區居委會委員,海口市第十四屆、美蘭區第五屆人大代表。2001年4月28日因犯賭博罪被海南省澄邁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1個月。2007年12月12日因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被行政拘留,同年12月27日因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刑事拘留,2008年1月21日被逮捕。
新埠島整體規劃及開發項目系海口市政府根據國務院批復并由海南省、海口市兩級政府確定的重點社會投資建設項目。2005年3月,經海口市政府批準,海口市政府國資委與海南優聯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資,成立了新埠島開發建設總公司,承接對新埠島的開發項目。
被告人鄭長生為能從新埠島劃出部分土地進行合作開發,從而謀取個人利益的目的,自2007年8月開始,指使并指揮被告人陳中雄、洪春倫、朱祥科、蒙信學、林詩興、楊明輝等人,以新東社區農業經濟社征地遺留問題未解決為借口,多次煽動并組織農業經濟社的村民對新埠島的開發建設進行阻撓,情節嚴重,致使新埠島的開發建設無法進行。
美蘭區法院一審查明,被告人鄭長生出資、指使并指揮陳中雄、洪春倫、朱祥科、林詩興、蒙信學、楊明輝等人多次煽動、組織村民對新埠島的開發建設工作進行阻撓,造成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251448.97元。
2007年8月中旬,被告人陳中雄、洪春倫、朱祥科等人發現新埠開發公司準備對作為市政規劃道路也是新埠開發公司在北部施工工程車的必經之道的新埠島3號公路進行平整,便將此情況向鄭長生報告,鄭長生隨即指使陳中雄等人煽動村民阻撓施工。
同年8月18日,陳中雄、洪春倫、朱祥科等人組織了五六十名村民對新埠開發公司平整3號公路進行阻撓。在新埠開發公司最終將3號路平整完成后,為阻止施工的工程車通行,鄭長生出錢并指示陳中雄、洪春倫、朱祥科、蒙信學等人組織人員將3號路挖斷。8月23日,陳中雄、洪春倫、朱祥科、林詩興等人組織村民并雇用民工再次將3號路挖斷。8月31日,新埠開發公司與新埠街道新埠、新東居委會簽訂合作意向書,當晚鄭長生要求修改合作意向書未果。9月1日,陳中雄等人又一次組織村民并雇用民工將3號路挖斷。9月2日、4日,陳中雄按鄭長生的指示,通過楊明輝先后雇傭了李全安和吳為桃的挖掘機并組織村民兩次將3號路挖斷。9月4日鄭長生還親自到現場指揮挖掘機將3號路挖斷成S形。新埠開發公司在北部的施工被迫停止。
2007年12月初,海南電網海口供電公司在新埠島1號橋邊的西苑路人行道處挖溝,準備鋪設通往起步區及北部填海區的基礎電力設施(新埠島開發建設的電力配套設施),被告人陳中雄、洪春倫、朱祥科等人發現后便將此情況向鄭長生報告,鄭長生即指使陳中雄等人組織村民進行阻撓。12月4日至8日、10日、11日,陳中雄、洪春倫、朱祥科、林詩興、楊明輝等人多次組織近百名村民,打著橫幅,在施工現場采取強行奪取施工器材、砸壞因施工而堆放在旁的地磚、躺坐在施工現場等手段進行阻撓,且不聽現場執法人員勸阻,推搡謾罵執法人員,造成該路段基礎電力設施施工無法進行。11日上午10時許,在事發現場局勢已被執法人員控制后,被告人鄭長生趕到現場,不聽執法人員的勸阻,直接煽動村民進入警戒區強行阻撓施工。
2005年6月,海口市美蘭區政府為了妥善處理新埠島征地遺留問題成立了專門的工作領導小組,積極展開工作并取得成效。被告人鄭長生身為新埠社區居委會委員、市區兩級人大代表,應收集村民意見向相關部門反映,合法、有序地將征地遺留問題予以解決,而鄭長生為謀取個人利益,以解決征地遺留問題為借口,組織、指揮、甚至直接煽動村民挖斷公路、阻撓施工。
被告人陳中雄、洪春倫、朱祥科、林詩興、蒙信學在偵查起訴階段一致供認,被告人鄭長生多次組織村民阻撓新埠島的開發建設,目的是為了迫使新埠開發公司妥協并同意從新埠島劃出部分土地,以新埠社區和新東社區的名義而實際由其本人引資開發,達到合作開發新埠島而謀取個人利益的目的,并許諾事成后會關照他們。
法院認為,被告人鄭長生、陳中雄、洪春倫、朱祥科、林詩興、蒙信學、楊明輝多次組織、煽動村民阻撓新埠島的開發建設,情節嚴重,致使新埠島開發建設施工無法正常進行,造成了嚴重損失,其行為構成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其中,被告人鄭長生在聚眾擾亂社會秩序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是首要分子,被告人陳中雄、洪春倫、朱祥科、林詩興、蒙信學、楊明輝在聚眾擾亂社會秩序中積極參與起主要作用,是積極參加者。
今天,美蘭區法院一審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處被告人鄭長生有期徒刑7年。陳中雄等6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至1年不等。
當庭宣判后,除楊明輝表示不上訴外,其他被告人均表示要上訴。(記者 楊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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