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賄567萬多元和濫用職權致使工傷保險基金6893萬多元被挪用至今無法收回,江西省南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原局長陶年根10日被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
1995年2月起,陶年根在長達12年多的時間內(nèi)擔任南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陶年根在任南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個人或伙同其親屬先后30次收受5名個體建筑商或下屬財物共計人民幣567.12萬元。
2000年至2006年,陶年根先后9次收受南昌市新華群實業(yè)有限公司總經(jīng)理陶春華賄賂512萬元。其中,2004年8月,在陶年根的幫助下,陶春華以每年承包費240萬元且不逐年遞增的條件,承包了市勞動局下屬的南昌環(huán)湖賓館20年的經(jīng)營權。此后,陶春華分3次向陶年根行賄共計500萬元。
1997年至2000年期間,陶年根應同學胡月龍的要求,幫助胡月龍表弟帥香根承接到市勞動局下屬單位建筑工程,并與妻子陳金鳳分8次共同收受帥香根賄賂14萬元。2001年至2005年,南昌市醫(yī)療保險事業(yè)管理處原副處長鄧木靈為感謝陶年根多年來的關照,先后9次向陶年根與其妻陳金鳳行賄共計15.12萬元。2003年至2005年,南昌市職業(yè)介紹服務中心原主任周云為感謝陶年根多年來的關照,分3次向陶年根與其妻陳金鳳或其子陶然行賄共計16萬元。此外,陶年根還收受個體建筑商徐長根賄賂10萬元。
法院還查明,陶年根自1993年6月至2005年3月?lián)文喜袆趧泳指本珠L、局長期間,違反工傷保險基金征繳原則,指使基金管理機構(gòu)長期超支征收工傷保險基金,致使基金節(jié)余過大,累計節(jié)余9493萬余元。而身為基金管理機構(gòu)主管部門負責人,陶年根越權擅自決定將節(jié)余基金中的6893萬余元投入基本建設項目。至案發(fā)時,所動用的基金分文未能收回,造成巨大經(jīng)濟損失,嚴重擾亂了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秩序。
據(jù)此,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作出上述判決。(記者胡錦武)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