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十七屆三中全會的召開,我國的戶籍改革步伐必將加快。據昨日《人民日報》報道,全國各地的戶籍改革政策正在密集推出。比如,浙江嘉興市擬建立按居住地登記戶口的新型戶籍管理制度;云南省也已經宣布取消“非農業人口”、“農業人口”的 “二元制”戶籍登記管理模式,實行“一元制”模式,統稱為居民戶。江西省和湖南省也將逐步建立城鄉統一流動的戶籍管理制度。
現行的戶籍制度已經有50多年的歷史,50多年的歲月沉淀和利益分割,使戶籍制度不僅體現為農民和城市居民的身份差別,也體現為一系列的福利差異。戶籍差別不僅使農民無法享有城里人享有的住房、醫療、就業、教育等一系列社會保障,也無法享有相同的發展機遇和利益分配。反而如專家所總結的那樣,城鄉之間的不平等,宏觀看來就是新中國的發展“前三十年靠農產品剪刀差,后三十年靠土地剪刀差”。經濟的發展、土地價值的凸顯并沒有給農民帶來伴隨城市化的進展而同步增長的利益。
農民的孩子持有農業戶口,城里人的孩子持有非農戶口,戶籍屬性的世襲,導致了對農民的身份束縛,本來應該是職業概念的農民,卻成了一種身份概念,無法享受到同等的利益,以致農民和農民工被歧視為“二等公民”。
而目前的地方戶籍改革,大多屬于取消形式上的戶籍歧視,僅在戶籍登記上體現了城鄉統一,依托戶籍身份所產生的各種差別待遇,如社會福利、醫療保險、基礎教育等,卻少有實質作為,可這些待遇差別才真正體現了戶籍歧視。湖北省就曾放寬城市戶口的申請,但很多農民工并不愿成為“新市民”,因為他們不確定能否享受到“市民待遇”。
戶籍制度的改革,不是農民從農村搬到城市,換個戶口本這么簡單,其背后附著的一系列社會政策和福利差異如果不能實現統一化,僅是“戶籍統一”后從事實上的農民變為名義上的“城市居民”,那么,這種改革對于農民來講就有點“畫餅充饑”的味道了。
正如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孫明山所言,“戶籍制度改革本身并不復雜,但附加在戶籍制度上的相關社會經濟政策,以及由此產生的社會利益分配格局卻是錯綜復雜的,單靠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并無法完全改變中國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現實。”
因此,真正的戶籍改革,不僅應該是戶籍登記的變更,不能停留在一紙文件、一項規定,更應該通過一系列徹底的社會經濟政策,賦予農民平等的國民待遇、同等的社會保障權利和利益分配機會,最終改變城鄉居民的身份差別。從這個意義上講,戶籍改革的重點不在戶籍登記制度,而在于增加農民的福利和公民權利。 (右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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