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廣州十月二十日電(記者 唐貴江)近來廣州城管頻頻出現在公眾視野:城管名字變身“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工作人員納入公務員管理;廣州市民被廣邀做一天“城管”體驗生活;政府還公開宣布,公務員執法過程中毆打對方將被追究責任乃至免職……人們可以嗅出明顯的意味:城管要做“大手術”改革了。
在內地提起城管,絕大多數時候都是尷尬和敏感的話題:從在繁華市區數千人眾目睽睽之下暴打小販,到深圳市街道城管扒掉市城管隊員的褲子游街示眾;從二00四年七月,廣州天河區一擺攤小販在躲避城管追趕時被城管臨時工毆打致死;到今年一月,湖北天門男子因拍攝城管村民沖突被打死。
到百度鍵入這兩個關鍵詞,搜索到的相關資訊多達九十七萬多條。可見暴力與“打手”的形象,成為城管這個職業幾乎舉國一致的職業特征。
事實上,城管的工作相當的復雜。有數據表示,僅廣州城管支隊就負擔了十二個部門的兩百零七項行政執法任務,僅二00五年至二00七年三年間,廣州城管部門共取締亂擺亂賣一百一十四點九萬多宗;取締無證照生產經營點共十二萬多戶;清除亂張貼四千五百零七萬張;制止新違法建設兩百多萬平方米;清拆違法建設近四百萬平方米。
從這些的數據和具體工作安排可以看出,城管的工作內容龐雜,很多工作都是直接面對尖銳的社會矛盾;而城管執法的對象,往往處在社會底層。加之城管工作人員,特別是大量的臨時工中,文化層次參差不齊,暴力執法就因之屢屢見諸報端了。
二00七年,廣州某城管副隊長李志軍連續六十五天夜間執法猝死,在廣州市政府、市委為他隆重召開學習動員會的同時,各大新聞網站網友們網評如潮。一名網友的留言:“所有城管都應像他那樣光榮地死去。”網友們冰涼和冷漠的語句,與政府大張旗鼓地表彰紀念,反映了在這一問題上網友與政府部門的巨大定位落差。
實際上,記者并不認為廣州最近的連串動作能夠改變城管暴力執法的“慣性”,進而也無法真正改變城管的“打手”形象。城管問題更多的是城市管理制度上的缺失,有城管工作人員私下直言:按照工作程序,城管某種程度上就是一種“行政打手”的角色,這個角色不變,形象也就無從改變。但若加強“服務”的角色轉變,各方輔以疏導,所謂“打手”的形象或可以逐步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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