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新華社報道說,“江蘇省蘇州市原副市長姜人杰因受賄1億多元人民幣,日前被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
稍早一天的10月22日上午,南京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作為紀念檢察院機關恢復30年的系列活動,公布了改革開放后其偵辦的30起大案要案,其中就包括姜人杰一案。
1948年出生的姜人杰,2001年開始擔任蘇州市副市長,直到2006年3月以挪用公款罪、受賄罪被起訴。主辦姜案的南京市檢察院透露,姜人杰受賄1億多元,單筆受賄達8000萬。
擔任蘇州市副市長期間,姜主要分管蘇州城建、交通、房地產開發等領域,同時兼任蘇州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和蘇州市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總指揮等職。
法院判決書說,2001年至2004年間,姜人杰即利用上述職務便利,先后收受4家房地產開發公司和一家科技公司的賄賂款,共計人民幣1.0867億元、港幣5萬元、美元4000元。
知情人士告訴本報記者,姜人杰目前被關押在南京市建鄴區某看守所內。一審判決后,姜人杰提出了上訴。“正在等待二審。”
“大家都在關注,姜人杰一案到底還牽涉到哪些人。”蘇州市政府一位官員10月23日稱。
知情人士向本報記者透露,蘇州市政協原副主席趙文娟即是被姜人杰揭發的地方官員之一。趙文娟已經在今年8月前后被江蘇省紀委“雙規”。但此信息仍未獲得相關方面的證實。
蘇州市紀委一位人士則表示,由于趙文娟是副廳級干部,屬省管干部序列,因此依據干部管理權限,此案查處權限歸江蘇省紀委負責,蘇州紀委只是配合。
自1990年就開始擔任蘇州市財政局長,直到2004年卸任,趙此番深陷姜人杰“窩案”讓蘇州官場吃驚。
本報記者獲悉,蘇州市方面已經就趙文娟問題基本情況進行一定層級的傳達。趙文娟涉案金額巨大,具體涉案情節還在繼續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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