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溫州官員楊湘洪出國考察滯留不歸事件有了新進展。11月7日,有知情人士告訴記者,浙江省委常委會會議決定,開除楊湘洪公職以及黨籍。另外,由浙江省紀委一名副書記率領的省紀委調查組已進駐溫州,在當地紀委的協助下,目前正在對此事展開調查。
令公眾疑慮的是,到目前為止,整個事件依舊籠罩著一層神秘的面紗:楊湘洪為什么要“滯留不歸”,是貪污腐敗、生活作風還是身體“有恙”?當地黨紀監察部門以及其同事上級,之前是否覺察到其思想異動及反常舉止的蛛絲馬跡?楊湘洪事件之后,當地有關部門采取了哪些舉措,來防止類似事件的再度發生。是僅僅停留于收繳官員護照的修補層面,還是徹底反思對官員廉正建設的治標之策?
楊湘洪跑了,而他絕不是吃螃蟹的第一個。有新聞羅列了近年來外逃官員的清單,一連串官員名字,帶走的天文數字巨款、令人觸目驚心的犯罪事實,都讓整個社會感受到公共監管秩序失范的痛楚。外逃官員脫身如此容易,與有關職能監管部門的麻木遲緩,構成了鮮明的對比,讓我們必須反思制度監管到底在哪些環節出了問題。與一些外逃官員情節不同的是,楊湘洪是在尚未暴露之際就選擇出走。他以決然的主動姿態來放棄一切職務,選擇與國家親人決裂,似乎完全掌握了博弈格局的主動權。
楊湘洪們為何總跑在制度監管之前?一方面暴露出傳統的自上而下監督模式,在目前利益糾葛盤根錯節、層層保護傘相互勾連的腐敗現象中,先天信息不對稱、監管權限與被監管權力失衡、“內部人管理”存在利益誘導及逆向選擇等一系列難題。另一方面,包括輿論監督、民眾舉報投訴的通暢渠道并未建立,使得民權主導的公共監管體系難以推進。與相對封閉成型的權力腐敗循環而言,社會卻呈現分散化的制約軟肋,政府的同體監督與社會的異體監督無法資源整合,開放透明的民主監督不能與日益嚴重的腐敗花樣同步,權力制約的配套舉措遲遲停留于理論而無法落地,導致了楊湘洪們可以輕易地逃離。
楊湘洪們為何總跑在制度監管之前?其中的反問就是制度監管不能總落在楊湘洪們之后,必須形成以輿論監督、民權保障、人大問責等多維一體的完善監管體系,方能避免楊湘洪們不斷得逞于一時。(畢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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