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背景:據媒體報道,去年9月15日下午4時30分許,廣州中山大道東某花園小區的精英網吧內,一名年約30歲的男子忽然昏倒在電腦前,經搶救無效死亡。上網的百余人都被嚇得離開了現場,現場知情者稱,該男之前已連續在該網吧玩游戲至少3天。“這人很強壯,沒想到上網也會上死人。” 中新社發 畢傳國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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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背景:據媒體報道,去年9月15日下午4時30分許,廣州中山大道東某花園小區的精英網吧內,一名年約30歲的男子忽然昏倒在電腦前,經搶救無效死亡。上網的百余人都被嚇得離開了現場,現場知情者稱,該男之前已連續在該網吧玩游戲至少3天。“這人很強壯,沒想到上網也會上死人。” 中新社發 畢傳國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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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由北京軍區總醫院制定的我國首個《網絡成癮臨床診斷標準》在北京通過專家論證,網絡成癮被正式納入精神病診斷范疇。此標準的問世,不僅引起了社會強烈反響,也引發了人們對其可能對司法審判產生影響的種種猜測。對此,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刑二庭副庭長尚秀云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由一家醫院制定的這樣一個標準并不會對司法審判產生任何影響,也不會左右判決結果(11月10日《法制日報》)。
我國首個《網絡成癮臨床診斷標準》的出臺,不僅說明如今我國有關方面對人們網絡成癮的問題已高度重視,而且也表示有關方面開始努力從法律制度的層面結束我國醫學界長期以來無科學規范網絡成癮診斷標準的歷史。而這個標準的實施,也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減少與遏制日益普遍而泛濫的網癮,以及減少各種因為網癮而誘發的諸多違法犯罪行為。
但是,從報道當中這位基層司法人員明確表示不會讓醫院的標準左右司法判決的表述來看,將網絡成癮納入精神疾病診斷范疇,只怕還必然需要完成一個法律制度本身的內部統一與對接過程。
實際上,如今很多人之所以一看到網絡成癮被正式納入精神病診斷范疇的消息,就立即加以反對與質疑,其中一個最為關鍵的原因,正是在于人們知道,精神病的診斷與界定,并不僅僅只是一個簡單的醫學病理概念,而其實已經關系到了具體個人的民事、刑事等法律責任與權利的設置與變化。
按照我國現有民法與刑法等諸多法律法規的規定,患有精神病的人,不僅不是完全的民事主體,不能享受和普通正常人一樣完整的民事權利;而且,患有精神分裂癥的人犯罪也不用承擔刑事法律責任。因此,在目前的法律法規的制度框架內,把網絡成癮納入精神病診治范疇,實際上已關系到了公民基本法律權利與義務的設置了。而依照我國立法法的規定,對于關系到公民基本法律權利與義務設置的問題,理應由更高層次的國家立法部門來進行全國統一的立法規范。遺憾的是,目前這個《網絡成癮臨床診斷標準》,只是由北京軍區總醫院這樣一個不僅級別相對較低,而且也不具有正常立法資格的主體來研究推出的,其顯然也就難以具有讓各級司法機關與司法人員真正接受與認同的法律效力。
因此,雖然《網絡成癮臨床診斷標準》確實不乏積極的現實意義與時代價值,但作為一種直接關系到公民基本法律權利與義務變化的立法行為,就必須最大限度按照立法法的原則與精神嚴格依法行事。(江子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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