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總額1600萬元的工程,居然有500萬元用于行賄,如果不是因為案發,恐怕很少有人會相信。11月11日,杭州城投建設有限公司前期部副經理陳靜涉嫌受賄一案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這一工程背后的黑色交易也隨之浮出水面。
去年10月,因杭州蔣村新區建設,一批原住民自行栽種的柿樹需要遷移,陳靜負責該項工程。之后,陳之前認識的杭州一名叫“賽石”的園林綠化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郭某對此表示出很大興趣。隨后,在郭和陳的共同運作下,“賽石”公司獲得了蔣村新區柿樹遷移工程的一個標段,中標價格為1668萬余元。
兩個月后,陳靜先后四次從這家工程公司收到了500萬元現金。今年7月11日,因涉嫌受賄,陳靜被司法機關刑事拘留,隨后被依法批準逮捕。
檢察機關指控,陳靜在管理杭州市西湖區蔣村新區基礎設施、公建配套等代建工程的前期工作中,利用負責經辦工程前期報批、招投標等工作的職務便利,在編制工程招標文件、概算、審核、詢價、評標等招投標環節上,為承接西湖區蔣村新區柿樹遷移工程的這家綠化工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郭某謀取利益。陳靜的做法還包括有意抬高工程總投資核算金額。
據了解,杭州市蔣村柿樹遷移工程共涉及的柿樹有1628棵,這些柿樹樹齡大多在30年到50年之間,也有百年老柿樹。遷移后的柿樹分布在文一路兩側、文二路北側、余杭塘路綠化區塊內,成為杭城的新景觀樹。
陳靜供認,在計算每棵柿樹的遷移成本時,其故意讓專家們去環境比較惡劣的地方察看。所以,原本遷移一棵柿樹只需要三五千塊錢,在其編制的招標文件里被抬高到一萬元。
據了解,今年35歲的陳靜,祖籍山東,出生在吉林。受賄后,陳靜用其中的80萬元注冊了一家公司,買了一套200多萬元的房子和一輛22萬元的別克車。案發后,其中425萬元被追回。
一項工程,竟然有三分之一的資金可以用來行賄,這起案件固然有不法分子的勾結,但同時也為我們敲響了警鐘。有關人士認為,工程價格標準的確定、招投標的過程、工程監督和驗收等應該在法定的范圍內更進一步公開、透明,使一項工程的價格形成體系,既接受專業部門的監督,又接受社會的監督,以最大限度減少誘發腐敗的經濟因素。
法庭將擇日宣判。(董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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