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兩則關于電視購物的消息:一是中國電視購物研發中心主任曾靜平表示,正在起草的《中國電視購物行業標準》,將考慮對明星代言實行備案,以對購物節目中自己說的話負責。 二是中國商業聯合會媒體購物專業委員會聯合橡果國際等40多家企業簽署誠信公約,向社會做出“實施無理由退換貨、先行賠付”等10項承諾。(《新京報》11月12日)
電視購物是一個怪物,盡管它嚴重沖擊了我們的購物觀念。它最吸引人之處,不是商品而是那口若懸河的導購員,“侯總”一度在網絡紅得發紫,堪比當紅明星。盡管消費者對電視購物幾乎人人喊打,但至少從現在看來,它毫發無損,依然天天在我們面前晃悠。我們得承認,電視購物不全是騙人的,但當我們知道一個售價幾百元的寶石其實就是只值幾毛錢的有機玻璃之后,才發現天花亂墜的廣告詞才是最值錢的“產品”。
是的,電視購物到了該管管的時候了。首先出手的,一個叫中國電視購物研發中心,一個叫中國商業聯合會媒體購物專業委員會,都是很響亮的名字。我愿意以最大的善意揣測,無論是出于行業自律和企業自救的考量,還是順應時代要求的應變之道,這都將成為市場整頓的一個良好的開始,但坦率地說,我對此沒有任何的期待。
原因很簡單,這是兩家毫無執法權的機構,這種身份上的限制,決定了他們說出來的話和做出來的事,缺少起碼的強制性和約束性,權威性更是不值一提。再考慮到這兩個機構的名稱中都有“購物”的字樣,說實話,真到了發生利益沖突的時候,他們的屁股坐向哪邊也是完全可以預知的。而從事實層面來說,標準固然是個好東西,但如果沒有可操作性做保證的話,很容易淪為自欺欺人的產物。譬如“不允許使用虛假的化妝術、特技效果,不得虛構專家、權威人士”,哪怕全世界都看到了又有什么用呢,究竟誰來鑒別?至于企業的“實施無理由退換貨、先行賠付”等10項承諾,我想不妨看在還算可愛的份上,付之一笑。
有消息透露,國家廣電總局將對上星衛視的購物節目進行清理整頓,甚至有可能取消衛視電視購物節目——我們只能說,也許負有監管之職責的相關部門真的很忙。(吳盟初)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