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建柱:杜絕執法隨意性 構建和諧警民關系
2008年11月18日 22:42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圖片來源:公安部網站
中新網11月18日電 18日下午,國務委員、公安部黨委書記、部長孟建柱在全國公安機關領導干部電視電話會議上強調,各級公安機關要針對當前執法活動容易發生問題的環節,進一步細化各類執法標準,嚴密執法程序,規范執法環節,切實從源頭上減少和杜絕執法的隨意性。
孟建柱說,隨著民主法治建設的逐步深入,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權利意識日益增強,對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的執法能力、執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級公安機關要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執法工作的新期待,緊緊圍繞“最大限度地激發社會創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的總要求,從創新執法理念、改進執法方式和完善執法制度等多方面入手,著力解決影響公正執法和文明執法的突出問題,不斷提高民警的執法素質和執法水平,有效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要把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的理念貫穿到公安執法的全過程。要進一步改進執法方式,善于用和諧的思維來化解矛盾,用和諧的態度來對待群眾,使群眾通過案件的辦理、事情的處理,既感受到法律的權威、尊嚴,又感受到公安機關的關愛、溫暖。
孟建柱強調,要努力構建和諧警民關系。要正確處理“大案”與“小案”的關系、“破案件”與“防案件”的關系以及破案與追逃追贓的關系,及時解決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的突出治安問題,真正做到老百姓最痛恨什么,就打擊什么;老百姓反映什么問題最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問題。要從人民群眾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廣泛了解群眾疾苦,體察群眾情緒,把握社情民意,切實做好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工作。要緊緊圍繞就業創業、務工就學等最基本的民生問題,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積極研究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千方百計地為群眾特別是困難群眾減輕生活壓力。
【編輯:唐偉杰】
相 關 報 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