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5天的海南省三亞市出租汽車司機集體罷運事件經市委干預,最終以各出租汽車公司退還多收司機的承包金和市交通局3名領導干部引咎辭職宣告平息。此事從出租汽車管理體制的問題暴露出政府職能弱化,教訓深刻。
事件的直接起因并不復雜。三亞市政府曾在2007年底宣布了一項決定:從2008年1月1日起,全市出租汽車承包金指導價統一由每月7200元調整為每月5300元。可10個多月過去了,出租汽車公司仍舊按每月7200元左右收取承包金,政令成為一紙空文,出租汽車司機們對 “減負”失望。
事發當天下午,三亞市代市長王勇即與出租汽車司機代表進行了座談,承諾盡快解決他們提出的問題。此后,時間一天天過去,出租汽車公司就是按兵不動。直到14日市委書記江澤林與出租汽車司機對話,承諾各出租汽車企業在2日內無條件全部退還多收的承包金,否則將被取消經營權,至此,1000余輛出租汽車才全部恢復營運,各出租汽車公司在隨后兩天內退還了多收的承包金。
綜而觀之,代市長的承諾與市委書記的承諾之所以收效不同,根源不在于官級大小,而在于是否 “真刀真槍”。一觸及經營權問題,一貫“牛氣”的出租汽車公司立馬變乖巧了。
市政府 “一把手”說話都不起作用,不能不說是政府的悲哀,而更為悲哀的是,這種悲哀恰恰是政府自己釀成的。
目前我國大部分地區對出租汽車均實行特許經營制度,即由政府決定出租汽車數量,并物色經營企業、分配經營車輛數量。其結果,不僅使出租汽車行業成為一個相對壟斷的行業,幾家公司掌握了車輛承包金、出租車運費的實際定價權,而且與政府主管部門形成了扯不清的利益關系,政府難以對出租汽車公司實施有效指導和監督,還埋下了權力尋租的禍根,政令不通便成為必然。
自重慶市發生出租汽車集體罷運事件以來,社會各界的反思逐漸深入,目前集中指向出租汽車管理體制。三亞出租汽車罷運事件從一個方面暴露了問題的嚴重性。有關地方、有關部門能否盡快有所作為,將對此類事件是否會重演產生決定性影響,責任重大,不可懈怠。(來源: 南海網-南國都市報 新華社記者 卜云彤 姜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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