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北京軍區總醫院出臺的《網絡成癮診斷標準》剛一面世就激起“千層浪”,一時間質疑聲四起,不少網友岌岌自危“該標準是否能全國通行?”“難道迷戀網絡便成了‘精神病’?”“應該把制定者當精神病抓起來”……
就在爭論越發激烈之時,有人已將此標準當做一塊“免死金牌”。
據《成都商報》11日報道,四川青年胡安戈沉迷網絡3個月,偷父母的錢用來購買網絡游戲“傳奇”的裝備。感到無顏面對父母,竟荒唐地選擇毒殺父母,一審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網絡成癮診斷標準》成為胡家人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如果胡安戈沉迷網絡,糊涂毒殺父母被鑒定為患精神病,則其刑事責任能力受到限制。他們隨即向法院寄出一份申請,請求對胡安戈沉迷網絡毒殺父母時是否患精神病及刑事責任能力進行鑒定,這也成為全國首份此類申請。
“網癮精神病”能免刑責嗎?網癮確實能診斷為精神病嗎?精神病的認定需要怎樣的程序?本報記者進行了一番深入采訪。
暫不影響司法審判
需配套相關法律法規
“考慮網絡成癮屬于患有精神病這一因素,無疑會加大司法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的難度。”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法官李建秋說,在以往的刑事責任能力鑒定中,沒有將網絡成癮納入精神病范疇進行鑒定。
《刑法》第十八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院在審理這類案件的過程中,仍然是嚴格依據有關未成年人審判的法律規定進行的。不能辨認或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造成危害后果,可不負刑事責任,精神病的醫學鑒定由省級政府指定的醫院進行。被告人是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并不是以病來推斷,而是以案件發生之時,綜合被告人的精神狀況來考慮。李建秋說,“由一家醫院制定的這樣一個標準并不會對司法審判產生影響,也不會左右判決結果。將網絡成癮認定為精神病影響到定罪量刑,必須由國家有關部門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予以規定”。
主持此項標準制定工作的北京軍區總醫院網絡成癮醫學科主任陶然也認為,標準的發布并不意味著免除網絡成癮者的法律責任。法律只規定患有精神分裂癥的人在發病期時犯罪不用承擔法律責任,而其他的精神病患者都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所以,將網絡成癮納入精神病不等于犯罪免責。
正報批國家衛生部
如果獲批將成全國通行標準
那么,網絡成癮到底屬于一種什么樣的精神病?該標準目前究竟具有多大的法律或醫學效力?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秘書長李建國所作未成年人保護法執法檢查情況的報告中統計,目前我國約有4000萬未成年網民,其中“網癮少年”約占10%左右。“網癮少年”已經成為社會中一個龐大的群體。陶然介紹,該項標準的出臺是經過4年時間對3000例病例進行仔細分析后得出的結果,已通過了11名國內精神病學專家論證,目前正報批國家衛生部,審批需要一定的時間,目前程序還在進行之中。
然而,一個還未在全國推廣實施的標準卻已在網絡上掀起軒然大波,部分網友質疑,該標準一旦經過國家衛生部審批,是否就將成為一個全國標準來進行 “精神病”的認定?“通常一提到精神病,人們大都會想到瘋子。其實很多癥狀都屬于精神病范疇,比如抑郁癥、多動癥、孤獨癥,甚至老年癡呆。人的心理和行為障礙就是精神類疾病的表現。制定標準的意義就在于給行業一個專業的規范指導,并且在全國范圍應用。”陶然說,以往在網絡成癮的臨床治療上從未出臺過標準,目前還沒把此標準推廣到各家醫院。而此前,在斷定上則是根據CCMD-3 (《中國神經精神疾病診斷標準》)和ICD-10(《國際疾病分類標準》)進行雙向判斷。如果《網絡成癮診斷標準》通過審批,將會被添加進CCMD-3成為全國通行標準。
標準尚無執行細則
業內人士建議慎貼精神病標簽
《網絡成癮診斷標準》中不僅為臨床醫學增加了新病種,還明確了網絡成癮患者應該由設有精神科的醫療單位收治,為這些患者得到科學有效治療提供了途徑。網友“季風”對此頗感困惑,如果真的覺得自己是“精神病”,是不是應該馬上去看病?還是由相關的醫療部門強制要求去治病?
華中師范大學素質教育研究中心特聘教授陶宏開告訴本報記者,上網成癮如果沒有對社會產生危害性后果,并沒有影響到日常的工作和學習,沒有出現煩躁易怒等戒斷反應、和現實世界逐漸脫離變得害怕與人交往等情況,并且不是患者主動要求,是無需進行強制性治療的。
“即使網友比照標準,發現自己符合其中的幾項,但上網的行為并沒有對生活產生大的影響,有誰會認為自己是‘精神病’從而去醫院治療呢?”陶宏開說,若標準沒有后續的執行細則,對臨床診斷來說除了增添了一個新的“神經病”病種之外,沒有實際意義。
而據陶然介紹,隨著標準一起出臺的還有一個治療指南,如衛生部批準后,將會把標準推廣到全國的醫院,醫生可以根據網癮患者的具體表現對照標準進行診斷,在實踐中還需經過觀察臨床治療3至5年的時間去逐步完善標準,從而最終完成。
陶宏開多年從事幫助青少年戒除網癮工作,他認為,網絡成癮被列入“精神病”范疇,這樣的提法不科學,二者不能相提并論。一個人把虛擬世界中的情緒帶到現實生活中,只能說明他分不清虛擬和現實生活,這是一種心理依賴,不能認定他們患上了精神病。“過度使用網絡可能會引起精神障礙、心理障礙等,但不能籠統地歸結為精神病。”
如果按照這個新的標準,很多青少年將被貼上“精神病患者”的標簽。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如果從小就給他貼上這樣一個標簽,對青少年的心理矯正可能會產生自暴自棄的負面影響。從實踐情況來看,少年兒童雖然很容易沉迷網絡,但大部分孩子在寬松的、鼓勵式的教育和正當的心理溝通引導下都能夠恢復正常。
陶宏開解釋,網絡成癮是一個概念,不能將網民因為上網成癮而稱為精神病。同時將所有網癮患者看做“精神病”將會使這些人產生精神壓力,他們很容易因此而患上其他心理疾病。(記者 趙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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