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億元人民幣,這是2008年國內捐贈善款預計達到的總額。2005年,這一數字是31億元,2006年是100億元,2007年是309億元。不論是單筆最高捐贈,還是普通民眾自發捐款的規模,在2008年這個特殊的年份,均創造了中國慈善事業的新紀錄。
中國是否已成為慈善大國?經歷了“5·12”地震災難的中國慈善事業有哪些值得反思和總結的地方?
“如果說2005年民政部召開首次中國慈善大會吹響了中國慈善事業發展的號角,那么可以說,經過2008年,中國的慈善事業站在了新的起點上。”12月5日,第二屆中華慈善大會將在北京召開,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司長王振耀近日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這樣介紹第二屆中華慈善大會召開的背景。
中國慈善事業仍在初級階段
南都公益基金會秘書長徐永光從事公益慈善工作已有20多年,談起近幾年中國慈善事業的發展,他感慨萬千:“上世紀90年代,我國慈善事業剛剛起步,當時可以說是慘淡經營,基金會很簫條,沒有幾家開展活動。從2005年1月1日起,修改后的《基金會管理條例》開始實施,公司和私人可以成立非公募的基金會,參與和支持公益事業,到目前為止,已經有近500家非公募基金會成立。”
值得關注的是,在今年國務院對民政部的職能調整中,成立了“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慈善事業促進6個字首次成為政府部門一個司的名稱,這說明政府希望強力推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決心。”該司主管慈善和社會捐助的處長鄭遠長表示。
在充分肯定我國慈善事業發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時,民政部官員表示,我國慈善事業發展仍然處在初級階段,盡管今年的捐贈總額將會達到 1000億元,但其在我國經濟總量中占的比重微乎其微。而早在2005年,美國的慈善捐助額達到了2603億美元,占到當年GDP的2%,人均捐款額達 878美元。
除了捐贈總量,我國慈善事業從業人員專業化、職業化水平都比較差。很多人認為慈善組織和慈善工作人員是弱勢群體,不需要專業人員,不需要支付報酬。恰恰相反,慈善事業發展成熟的國家對從業人員的要求是非常高的,由于我國專業人才十分匱乏,慈善事業在進一步推進和加快發展的過程中舉步維艱。
徐永光認為,過去由于體制的原因,很多慈善機構是從政府衍生出來的,很多從業人員是從政府出來的,有的還是退休干部,所以,低工資、低薪酬能夠讓機構運行。現在最大的問題是要突破觀念,做公益慈善是要有成本的,“不能只喝西北風做慈善”。
各界人士對《慈善事業法》列入本屆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也充滿了期待,紛紛表示了健全我國慈善法制環境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我國目前還沒有慈善事業的基本法律,難以對慈善事業整體和慈善事業所涉及的社會關系進行全面的規劃和調整,也難以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持和保護。
草根慈善亟須突破瓶頸
王振耀告訴記者,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的名稱里的“促進”二字,就表明了政府在慈善事業發展中的定位,政府只是服務者、推動者,需要突出民間慈善組織的主體地位,政府不能代替慈善機構。否則,那就不是真正意義的慈善了。
徐永光用自己參與汶川特大地震募捐的經歷說明了民間組織發揮的巨大作用。過去發生重大自然災害的時候,參與募捐的慈善組織數量很少。這次地震發生當天,一些民間組織就行動起來,如愛德基金會在四川成立了救災辦公室。第二天,近百家慈善機構發表聯合聲明,提出了“抗震救災,十萬火急,災后重建,眾志成城”的口號。
在地震災區,隨處可以看到NGO和志愿者的身影。專家表示,這可能是個轉折,此前中國民間慈善活動的傳統意識不強,在汶川特大地震后卻有了顯著變化:大規模的草根志愿者運動正在蓬勃發展。
“這些民間組織為不堪重負的中國紅十字會提供了補充力量,幫助了救援行動,卻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參與救援的民間環保團體“自然之友”的執行理事梁曉燕曾表示,“很多志愿者缺乏專業知識,往往到了一線以后不知該往哪去。目前在各種民間力量之間,也缺少統一的信息共享平臺,前方也沒有一個組織機構,來統一指揮大量來自民間的人力、物資。”
這是目前民間組織需要改進的地方。很多民間組織也在救災中不斷修正著自我定位,努力尋找適合自己的工作方向。
記者注意到,盡管民間組織在汶川特大地震后發揮的巨大作用已經被越來越多的人所認知,但是草根公益慈善組織登記難的問題,還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中國目前的社會組織包括3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基金會。據估計,沒登記的民間組織數量是已登記的5到10倍。
我國民間組織管理采取雙重管理體制,既要有登記機關,還要找一個政府業務主管部門。一個民間組織先要獲得政府業務主管部門的同意,然后再到民政部門去登記。目前困難在這些民間組織找不到政府業務主管部門這個“婆婆”,原因很簡單:誰接收誰就得承擔責任。
在這個問題上,某些地方的民政部門已經進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局長孫偉林也曾透露,民政部正嘗試著同時承擔登記機關和主管機構的雙重角色。目前已有20多個公益基金會“落戶”在民政部名下。在現有法律框架下,嘗試了新的管理模式:用協議方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民政部這個“婆婆”采用“無為而治”的理念,只參與制定每年的工作計劃和審查年底的工作報告,對具體工作不過多干涉。
體制內慈善組織加速轉型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汶川特大地震后面對數以億計的捐款,如何使用?成了眾多體制內慈善組織的難題,許多媒體把這些捐款比喻為懸在慈善組織上方的“堰塞湖”。
據了解,像中華慈善總會和紅十字這樣的體制內公募基金會在中國不到1000個,卻募集了90%以上的捐款。四川省慈善總會共有十幾名工作人員,此次地震后接收的捐款有20多億元,平均每個工作人員接收捐款一兩億元。這些官辦的慈善組織和基金會,實施項目都要依靠政府。“等于民間捐款轉了個圈,進了政府,盡管這強化了政府對資源的控制,卻違背了捐款人的初衷。這導致民眾,尤其是一些外國民眾捐款意愿下降。”徐永光說。
一方面是官辦慈善組織面對資源過剩的“堰塞湖”,另一方面是民間公益服務機構——草根組織資源嚴重匱乏,步履維艱。這已成為汶川特大地震后體制內公益組織需要反思的問題。
我國目前的法律規定,公募基金會接收的每一筆捐款以及如何落實這些捐款,都要向主管機關匯報。批準了才能執行。上海慈善基金會理事長袁采說:“收捐款容易,用捐款難,壓力太大了!官辦基金會這次得到那么多捐款不是好事,弄不好要砸牌子,這種運作模式長期下去不行,要求變。”
中國紅十字基金會也開始與民間慈善組織進行資源對接,他們拿出2000萬元公開招標災后重建項目,跟紅十字基金會、紅十字會沒有關系的民間公益慈善組織也可以申請;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中國扶貧基金會也都有打破社會捐款體制內循環的辦法;友成企業家扶貧基金會也宣布支持民間組織參與的“災后復興計劃”……
一些長期從事慈善組織工作的人士對記者表示,“2008年這個特殊年份,促使我國慈善事業加速實現慈善主體的轉換。只有社會組織成為慈善的主體,我國才能從傳統慈善事業進入現代慈善事業的發展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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