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日電 據衛生部網站消息,衛生部今日通報了三起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典型案件。
通報指出,2007年以來,有關地方先后查辦了江西省東鄉縣人民醫院原院長董某、原藥械科科長危某,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同濟醫院原副主任醫師徐某和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陳江醫院原院長王某及數名臨床科室負責人頂風違紀違法收受醫藥企業回扣款的案件。
董某,原系江西省東鄉縣人民醫院院長,于2005年-2007年先后收受醫藥企業錢物折合人民幣37820元。江西省撫州市臨川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有關部門依紀依法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并撤銷其東鄉縣人民醫院院長職務。危某,原系江西省東鄉縣人民醫院藥械科科長,于2005年-2007年先后收受醫藥企業回扣人民幣21200元。江西省撫州市臨川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緩刑2年。有關部門依法撤銷其東鄉縣人民醫院藥械科科長職務。
徐某,原系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同濟醫院骨科副主任醫師,于2006年6月-2007年1月利用職務便利,先后收受某醫療器材公司回扣人民幣99000元。檢察機關鑒于其有立功表現,決定不起訴。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同濟醫院給予其行政記大過處分。湖北省衛生廳依法吊銷其醫師執業證書,并在全省衛生系統通報了此案。
王某,原系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陳江醫院院長,于2006年初-2007年4月先后收受藥品回扣人民幣9萬元,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陳某、朱某和鄧某,分別系原陳江醫院醫務科長兼急診科主任、外科主任和婦產科主任。3人于2006年12月-2007年5月分別收受藥品回扣人民幣41714元、38739元和42078元。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分別判處3人拘役4個月、2個月和4個月。
通報指出,全國衛生系統從業人員都要從中汲取深刻教訓,引以為戒,嚴格自律,堅決抵制商業賄賂行為。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切實加強防控商業賄賂長效機制建設,堅決查處本部門本單位發生的商業賄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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