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客運出租車計價結構調整聽證會將于今日召開,屆時將有20位聽證代表表達自己的觀點,并對調價草案進行表決。聽證會后,長沙市物價局將在綜合聽證代表建議的基礎上,向長沙市政府提出正式調價報告,待市政府常務會議決定后,將于2009年1月1日起執行。
12月3日,出租車計價結構擬調整方案公示后,市物價局和市公用事業局開通3路熱線接聽市民來電,這也是迄今為止長沙市價格調整歷史上第一次公開向社會征集意見。截至12月8日,3路熱線共收到來電134件,其中的士司機55件,消費者79件,另有市民來信一件。
市民意見主要集中在5方面
長沙市物價局副局長卞佑明表示,綜合近期收到的上百條市民意見,主要集中在5個方面,分別是:
1.化零為整,不需找零。現行車公里價(2公里以上續程單價)為1.8元/車公里,每500米跳表1次,計費0.9元。司乘人員結算要找零,過去一般四舍五入,建議跳表以1元計算,調整公里數,化零為整,不需找零;
2.隨著城市擴大,應提高空駛費的起點里程或取消空駛費。現行收取空駛費是從10公里起,超過10公里加收50%的空駛費;
3.公司對車主收取的管理費過高,建議規范公司行為,適當降低管理費,減輕車主負擔;
4.一些消費者不贊同低速延時收費,堵車成本不能由乘客買單,建議公司補貼一部分,顧客與司機各出一部分,顧客承擔應以5元為限;
5.一部分出租車司機擔心調價幅度過大,加上金融危機,客源減少會減少收入。現在燃油費改稅即將出臺,出租車調價不是時機。
部分意見提交聽證會討論
針對這些意見,市物價局同市公用事業局進行了認真研究,其中一部分將遞交今日召開的聽證會討論,包括:將“現行車公里價1.8元,每500米跳表1次,計費0.9元”調整為“車公里價1.8元,每555米跳表1次,計費1元”;適當提高空駛費起點里程,將現行10公里收取空駛費提高到從15公里起收取空駛費。即凡單程載客15公里以上,從15公里開始,按車公里運價的50%加收空駛費。同時建議市政府將加收空駛費的起點由10公里調整至15公里。
部門釋疑
是否降“份錢”將來先調研測算
針對的士調價草案中,市民反映較多的問題,市物價局副局長卞佑明、市公用事業局副局長李元奇昨日進行了集中解答。
1、關于建議將低速計時收費的累計時間(5分鐘)細化的問題
回復:參照國家標準和其它省會城市做法,綜合考慮出租車駕駛員和乘客利益,擬定出更細化、更合理的低速計時收費標準。
2、出租車駕駛員擔心調整起步價后客源會減少的問題
回復:相關部門日前做過專項調查,將2005年和2008年出租車日營運情況進行對比,結果表明,價格調整后對價格杠桿最敏感的是2公里內的部分。
2005年價格調整前(當時是3公里8元起步),2公里內每車日營運5.8趟次,占總趟次的15.72%,營運收入占總收入的10.26%;價格調整后,2公里內每車日營運16趟次,占總趟次的25%,營運收入占總收入的11.15%。價格水平調整后(1公里3元起步),2公里內日均營運趟次增加10.2次,增長1.67倍。
此次調價草案將長沙市出租車起步調整到2公里6元起步,既不會對出租車駕駛員的收入產生較大影響(2公里內的營運收入僅占總收入的10%左右),也不會對市民生活產生較大影響(75%的市民每次打的超過2公里)。預計客源不會有多大減少。
3、關于跳表以1元計算,化零為整的建議
回復:此建議既可減少駕駛員與乘客之間的找零糾紛,也便于實際操作。將建議政府采納此建議,在同時兼顧駕駛員和乘客利益的前提下,化零為整,其中安裝新計價器的出租車每555米跳表1元(與500米跳表0.9元價格相同),而安裝舊計價器的出租車由于計價器內部程序無法調整到位,暫時實行每500米跳表0.9元,待舊計價器更新為新計價器后每555米跳表1元。
4、關于建議規范公司收取管理費的問題:
回復:關于“份錢”過高的問題,兩部門認為公司管理費可以下降并有下降空間。待燃油費改稅正式出臺,此次價格調整運行一段時間后,對長沙市出租車行業進行全面調查,測算后制定具體方案確定是否下降管理費。
5、認為現階段出租車駕駛員收入已較高,不贊同調起步價的問題:
回復:目前,長沙市出租車單車月營運收入約2萬元,行業駕駛員月均工資收入約2500元,但很多駕駛員每天工作時間長達12小時,每周平均勞動時間84小時,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每周40小時工作時間折算,月均工資不足1200元,低于全市月平均工資。按《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平日、假日、節日加班應分別增加150%、200%、300%的工資水平,因此出租車駕駛員超時勞動應得到相應的報酬。而此次起步價調整為6元/2公里,對于市民出行的消費支出影響不大。
7、關于為什么要增加低速計時收費,出租車啟動該項計費后出租車駕駛員是否會故意低速行駛問題
回復:增加低速計時收費是完善長沙市出租車計價結構的缺陷。根據國家《城市公共交通工程術語標準》(CJJ/T119-2008)中關于出租車“計價”是“根據里程、時間及車速等運行要素和單價計算出租車價格”的定義。由駕駛員和乘客合理分擔低速運行成本,解決高峰時段打的難問題。在長沙市出租車計價結構中增加低速計時收費符合國家標準,而且實行低速計時計價,除了高峰時段和前往特別擁堵的地段外,對其他時段和前往其他地方的乘客乘車費用影響不大。
據測算,長沙市內平均車速30公里/小時,5分鐘出租車可正常營運2.5公里左右,而出租車平均載客率68.88%,出租車駕駛員在這段時間內可獲得營運收入5-6元,遠超過1車公里價。另外,車輛在低速行駛狀況下,燃料消耗大大增加,出租車駕駛員故意低速行駛是不合算的,市民不用擔心。
9、關于出租車低速計時收費標準定在12公里的問題
回復:按照《出租車計價器檢定規程》(JJG517-1998)中的規定,出租車計價器車速切換點為12公里/小時。
8、關于提高空駛費里程的問題
回復:考慮到長沙城區面積擴大,建議市政府將加收空駛費的起點由10公里調整至15公里,納入聽證會內容。(瀟湘晨報記者 戴丹 實習生 王艷霞 庹妮妮 通訊員 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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