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減災法擬規定國家發展有財政支持的地震保險
2008年12月22日 10:03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中新網12月22日電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今天上午開幕,防震減災法修訂草案再次提交常委會審議。防震減災法修訂草案規定,國家發展有財政支持的地震災害保險事業,鼓勵單位和個人參加地震災害保險。
修訂草案明確鼓勵并引導社會組織和個人開展地震群測群防活動,對地震進行監測和預防。
修訂草案增加了有關地震應急救援演練的內容。修訂草案二審稿增加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結合各自實際情況,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地震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開展地震應急救援演練。
草案還增加規定,鼓勵志愿者參加防震減災活動。
【編輯:吳歆】
相 關 報 道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
每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