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法院門口警備森嚴。
圖為眾多媒體聚集石家莊。中新社發 翟羽佳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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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法院門口警備森嚴。
圖為眾多媒體聚集石家莊。中新社發 翟羽佳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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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2月26日電 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上午開庭公開審理張玉軍、張彥章非法制售三聚氰胺案。
張玉軍是河北警方在邯鄲抓獲的迄今為止非法制售含三聚氰胺“蛋白粉”數量最多、規模最大的犯罪嫌疑人,有媒體稱之為“毒老大”。警方查明,從2007年9月到今年8月,張玉軍在其地下窩點總共生產“蛋白粉”600多噸,非法獲利50多萬元。
2007年9月,張玉軍找到曲周縣南里岳鄉武宋莊村的張彥章(男,24歲,已被刑事拘留),向其推銷自己“生產”的“蛋白粉”。至2007年底,張彥章從張玉軍處共購進100多噸,轉手倒賣給了行唐縣永昌食品添加劑門市部的店主薛建忠(已被逮捕)、正定縣的高俊杰(已被逮捕)等人,還有的銷往了唐山、張家口等地。
據媒體報道,三鹿奶粉事件案件主審區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其他案件則在其他幾個審區同時開庭審理。目前,三鹿事件案件審理相關宣傳報道方案已經由河北省政法委下發到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方案確定19家媒體可以參加旁聽,這19家媒體包括河北省內主要媒體及幾家中央級媒體。
知情人士稱,三鹿奶粉事件中的摻加三聚氰胺的犯罪嫌疑人和供貨商,以及三鹿集團相關責任人都將被審理。
據知情人士透露,田文華案件審理主要由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負責審理,“三鹿集團涉嫌單位犯罪成為被告人,田文華等人則可能是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而被起訴到法院的。”
按照《刑法》第144條,田文華等人涉及的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據規定,“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構成該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如果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最高可處死刑。”
而據《刑法》第150條,“單位犯前述相關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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