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55歲郴州人彭北京在幾家知名論壇,向湖南郴州市中級法院院長李曉龍和執行局長鄭建華下戰書。他在《決斗書》中要求用最原始的叢林法則,以55歲之軀與李曉龍和鄭建華等青壯年“決一生死”,來解決有關司法遺留問題。近日,《決斗書》引起郴州市委書記重示并作了批示,要求法院復核相關案件。
決斗規則
“可用長刀決出生死”
在《決斗書》中,郴州市民彭北京提出要在當地最熱鬧的廣場以徒手格斗或用長刀、匕首的方式決斗。并且雙方各邀約20人左右進行見證,而決斗的結果要以決出生死為最終結論,無論生死,雙方自愿接受,不受法律約束,決斗過后,互不再追究。
決斗起因
“法院枉法并違法執行”
據彭北京描述,之所以要進行決斗,原因主要如下:1995年5月8日,彭與黃某等三方投資成立一家水泥公司,后因內部股權轉讓問題發生糾紛。“由于黃某系時任郴州紀委書記曾錦春(曾因受賄被判處死刑)的干兒子,郴州中院在曾錦春的干預下枉法裁判,侵害了彭北京的合法利益,并在執行過程中違法執行。”
“同時,執行法官還以執行的名義,長年打白條占用彭的82萬執行款而拒不歸還或說明去向。”
彭北京說,2008年11月,曾錦春被一審判處死刑,但他的案子一直沒有得到糾正。
市委書記
“彭北京肯定有冤屈”
11月28日,郴州市政法委紀檢組長方勇和郴州中院紀檢組長曹文杰約見彭北京,向其通報今年5月完成的一個調查報告,稱郴州中院和相關人士在彭北京案件中沒有違紀違法行為。
近日,彭北京的《決斗書》得到了郴州市市委書記戴道晉的重視,他批示說:“這篇文章發人深省,我本人不敢妄斷此文非彭北京所撰,但可以肯定彭北京有冤屈。請李曉龍、鄭建華心平氣和、設身處地的閱讀此文,并以對歷史負責、對當事人負責的態度,認真復核,并請上級法院復審”。
院長回應
“依法判決并無過錯”
昨日,郴州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李曉龍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彭北京一案是依法判決,依法執行,他并無過錯,法院會通過有關途徑來澄清一些事情。
對于郴州市市委書記戴道晉的批示,李曉龍表示,法院已經向郴州市委書記和湖南省相關部門做出匯報,“孰是孰非會有個澄清”。《成都商報》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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