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表情:留有余地的“沮喪”
周的精明、強硬,已經為世人熟識。可是在11月17日二審庭審過程中,周一反常態,多次低頭認錯,坦承自己所拍虎照是假。
盡管如此,周的沮喪仍留有余地,他屢次用“我回答不了”、“我不清楚”等回答。律師顧玉樹問,在拍照時是否使用過閃光燈,周正龍稱“我不清楚”;顧律師又問,照片中的大葉子是怎么來的,周正龍稱“這個事情我不清楚”;顧律師再問,為什么要在供述卷宗上簽名“周正尤”,而不是周正龍,周正龍低頭長嘆一聲,然后對審判長說:“這個問題我不需要回答。”他還數次打斷妻子羅大翠的證言,恍若在自家的飯桌旁。他甚至幾次打斷法官的話,或者不耐煩地拒絕法官提問,“我剛才已經說了”。
律師提問,在周提出上訴后,與辯護律師的會面中,周曾提出自己拍攝的是真虎,“為什么在這個問題上出現反復?”周說:“我不需要反過來說這件事是真的。(這次)是我最后一次機會,希望法庭幫我減輕負擔(刑期)。”
周的突然變口,讓律師有些措手不及。周流露出少有的窘迫,說:“我自己做錯的事情,我都認錯。請求法庭不要再調查,也請求律師不要為我再辯了!”律師不肯就此作罷,反復向周提出這個問題,直到被審判長叫停。旁聽的人感到相當有趣。
律師又提出為周正龍測謊。法庭合議認為,目前在中國測謊結果不能作為法律依據。另外,庭審中的其他證言證詞能夠相互印證,因此沒有測謊的必要。
“看得出,周正龍很害怕家里人現身,于是把所有責任往自己身上攬。”陜西電視臺一位記者這樣描述。周在庭上堅稱“華南虎照片”造假過程中的所有行為都是獨自進行的,并沒有其他人參與。
“我錯了,我是個法盲。”法庭最后陳述階段,周正龍只說了一句話。
周正龍案二審從早上8點30分開始,庭審長時間的停頓在舉證階段,許多記者熬不住離去了。
經過長達12個多小時的庭審后,陜西省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被告人周正龍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并處罰金2000元;犯非法持有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2000元。
法庭宣判時,旁聽席上已寥寥無幾。當終審宣判完后,周正龍向審判長深深的鞠了一躬,連聲說“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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