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0日電 媒體近期報道,東莞市清溪鎮三中派出所日前抓獲涉嫌賣淫女子并公布其照片,臺灣和海外華文報章予以關注,有評論說,有些人堅信,賣淫嫖娼的都不知羞恥,既如此就可通過大力的羞辱來警示。這種羞辱已偏離軌道。在對違法嫌疑人實施強制力的同時,須保護好他們的合法權利,這才是規范的執法。
新加坡《聯合早報》20日刊文說,從相片所見,兩名穿著時尚的涉嫌賣淫女子,不但赤腳,且戴著手銬,背后還被繩牽著,像是在指認現場。很多網民認為,派出所公布涉嫌賣淫女子游街照片的行為有些過分。也有網民表示“強烈反對”,認為涉嫌賣淫女子都是年齡不大的孩子,應該給她們起碼的尊嚴。
臺灣《旺報》刊文認為,其實,“小姐”的隱私權也受到法律保護,早已不容置疑,法律有明確的規定,社會輿論也有明確的態度,有些地方警方總是樂此不疲,一半是有所嗜好,一半是無所顧忌。
文章說,有所嗜好的理由在于,以游街示眾懲戒賣淫嫖娼,可以直觀地展示掃黃打非的成果,可以吸引大批好奇者并引發社會轟動效應。無所顧忌的理由在于,“小姐”們手無縛雞之力,沒有強大的社會活動能量,不容易博得社會同情。
文章指出,有些對“歡場買賣”恨之入骨的人堅信,賣淫嫖娼的都是不知羞恥的人,既然不知羞恥,就可通過大力的羞辱來警示他們,也警示那些蠢蠢欲動的效仿者。這種對違法嫌疑人的羞辱,已經偏離了執法的軌道。
文章表示,執法者在對違法嫌疑人實施強制力的同時,必須保護好他們的合法權利,這才是規范的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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