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3日電 臺灣《中國時報》3日發表社論說,“蘇花公路改善計劃(簡稱蘇花改)雖然已經“有條件通過”,但是其工程困難度相當高,稍一不慎,就有可能重蹈開發雪山隧道開挖時所遭遇到的困難。此外,由于蘇花改動工后,至少五、六年后才能完工,而短時間內鐵路也還無法立即配合,花蓮對外交通狀況將會面臨嚴峻的挑戰,相關單位要先做好最壞的心理準備。
文章摘編如下:
臺“環保署”日前召開“蘇花公路改善計劃(簡稱蘇花改)”專家小組環評會議,在近萬名花東鄉親北上陳情的壓力下,決議“有條件通過”。“環保署”預計三至五天內召開大會,預料過關機會極大,年底便可正式動工。
“蘇花改”從二○○九年十一月開始推動,環境影響說明書在今年九月底,送進“環保署”環評審查程序,并在十月十八日召開“蘇花改”第一次專案小組會議,當時環評委員就已經提出用路安全、公路質量維護等多項意見,并在一日進行第二次專案小組會議,可望創下重大開發案環評最快闖關的歷史紀錄。
回應民意的要求固然無可厚非,但其工程困難度相當高,稍一不慎,就有可能重蹈開發雪山隧道開挖時所遭遇到的困難。因此,針對專案小組的決議,環保團體代表就認為,他們并不反對蘇花改的興建,只擔心改善不完全,“環保署”計劃三到五天內要召開環評會議,這么短的時間內能否補齊所有相關資料,讓人疑慮。我們要指出的是,環保團體的擔憂并非無的放矢,即使蘇花改再怎么急迫,相關的程序仍不可忽略,有時候可能還會“吃緊弄破碗”,尤其該地區位處地質敏感區,更是應該小心。
此外,根據臺“最高行政法院”日前撤銷中科環評的理由之一就是,“最高行政法院”認為一個重大開發計劃,不應剝奪環評中民眾參與的權利,應該進行第二階段環評,讓民眾意見有更完整參與。換句話說,如果依照臺“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意旨,此次開發案在第一階段就通過,是否會重蹈中科遭臺“最高行政法院”撤銷之路,也是臺“環保署”應該面對及妥為因應的課題。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蘇花改在年底順利動工,其施工期長達五、六年,在這段期間,如何解決花蓮人對外聯系交通的問題,也考驗交通部門的智能。
從這次蘇花公路坍方的確造成花東交通的不便經驗,“政府”其實更該關注交通的多元系統,以改善花東交通問題,而非只有一個蘇花改。簡單的說,就是要發展公路、鐵路、海運與空運的多元系統,當公路在某時間坍方時,鐵路或海運等交通運輸就可交互運用應急,不僅可避免太過關注于某項交通建設的投資,也能降低為維持交通安全所付出的成本。
就安全而言,臺灣一年在道路交通事故上死了3600多人,但鐵路意外死亡的人卻相當少,鐵路顯然比公路安全許多。因此除了改善蘇花公路的安全外,最重要的課題是如何增加鐵路運能;例如增購太魯閣號火車車廂、增加到花東的班次,快速且逐步解決長期以來花東地區對外交通不便的問題,甚至發展火車貨運業務都是要考慮的。
過去,花東鐵路改善都是由臺鐵公司負責,而臺鐵公司是一個事業單位,必須自負盈虧,在這樣的限制條件下,改善花蓮鐵路也就只能當做一般事務來進行,甚至花蓮當地的新鮮蔬果食品要運送到北部,也因臺鐵缺乏冷凍貨廂而無法成行。因此我們主張,“政府”應該提升層級,直接由臺“交通部”負責,臺灣“行政院研考會”負責管考,這樣才有可能快速推動花東鐵路、海運的交通運輸等相關工作,建立多元交通系統。
由于蘇花改動工后,至少五、六年后才能完工,而短時間內鐵路也還無法立即配合,花蓮對外交通狀況將會面臨嚴峻的挑戰,相關單位要先做好最壞的心理準備,過了蘇花改環評,問題才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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