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3日電 澳門《新華澳報》23日刊出評論說,陳水扁夫婦在終審定讞有罪即將發監坐牢的前夕,扁辦宣布要爆料扁任期內約十五億元新臺幣的捐輸名單。分析認為,陳水扁要“爆料”的真正用意,是要挾民進黨在他坐牢后不得忘記和放棄他,更不得與他作切割。也就是說,他是要以近似黑社會老大的淫威手段,將他自己與民進黨捆綁在一起。
文章摘編如下:
在“五都”選舉投票前夕,應當準確地說,是在陳水扁夫婦因所犯的機要費案和“洗錢案”被臺灣“最高法院”終審定讞有罪即將發監坐牢的前夕,其卸任辦公室主任陳淞山突然本月二十日稱,陳水扁為證明自己并沒有“貪污”,已指令“扁辦”最快將于十一月三十日公布陳水扁八年任期內,對民進黨相關候選人共約十五億元新臺幣的捐輸名單。
這十五億元都是政治獻金,包括陳水扁兩次參加“總統”選舉的選舉補助金約三億元(新臺幣,下同),企業政治獻金約三億元,其余都是個別捐贈進計約九億元。陳淞山表示,其實扁辦早已整理好民進黨相關候選人向陳水扁拿錢的清單,只不過是考慮“五都”選舉投票在即,陳水扁擔心會影響民進黨“五都”候選人的選情,因而特別交代在選后再公布相關資料。
但是,陳水扁是何等“聰明絕頂”的“政治家”,或許,陳水扁是眼看到在“五都”選舉投票日前夕,唯一能延續其政治香火的寶貝兒子陳致中,所涉的兩個“招妓誹謗案”都被司法機關駁回敗訴,甚至連法官和檢察官都指認他與“召妓男”是同一個人,有可能會令到他流失大量婦女選票,而威脅他的當選機會。為了防止陳致中落選,而使用了“爆料”這一招,要挾民進黨全力催谷陳致中的選票。
陳水扁倘有這個想法,也不無道理,而且比對上述的“回吐捐贈金”的“下策”來說,可以算是“中策”。但卻又陷入了兩個“誤區”。其一、他已不再是民進黨員,而民進黨中央也已作出了禁止黨員為“一邊一國連線”候選人助選的決定。因此,民進黨沒有義務為陳致中助選。其二、陳致中的選區在高雄市小港、前鎮選區,民進黨即使是要幫他,要不可能是以全黨形式,而只能是拜托高雄市黨部,及在該選區的民進黨員,該選區以外的大多數黨員不能前往投票,要幫也不知如何下手。
何況,陳致中的選區是深綠票倉,多數選民是屬于“寧愿肚子扁扁,也要票投阿扁”的盲目者。因此,陳致中所打的“悲情牌”已經生效,雖然會流失份份婦女票,但卻更可凝聚“獨派”選票。在“不可渡讓制”之下,陳致中如果高票當選,就會奪去其它民進黨候選人的當選機會,實際上已有兩名民進黨候選人感受到了這種威脅。如是從大局出發,陳致中倒是要設法適當降低自己的吸票力,讓泛綠選民的選票能夠均衡地分配在幾名民進黨候選人的身上,為民進黨爭取多幾個議席。
因此,陳水扁要“爆料”的真正用意,看來只有被視為“上策”的要挾民進黨,在他坐牢后不得忘記和放棄他,更不得與他作切割。也就是說,他是要以近似黑社會老大的淫威手段,將他自己與民進黨捆綁在一起。我陳水扁坐牢了,你們也不得快活。實際上,陳水扁的這一招,這是有用的。想當初,只不過是陳幸妤大罵“誰沒有拿過我爸爸的錢”,結果那些曾想與陳水扁切割的民進黨大佬們,個個都誠惶誠恐地紛紛跑到臺北看守所探扁,因而無法作出切割。
但是,陳水扁倘若真的“爆料”,即使是站在民進黨的立場上,也并不具有正義性。這是因為,“總統”選舉補助金是應當交回競選總部,再由其繳回民進黨總部的;而那些政治獻金其實也是交給民進黨作選舉之用。但陳水扁卻統統收歸己有,再“借花獻佛”地轉贈給黨內同志,其實只不過是為了增強自己的權威性而已。因此,那些曾經拿了陳水扁的錢的人,其實也可以此來反“嗆”陳水扁,這些錢本來就是捐給我們的!(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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