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9日電 香港《文匯報》9日刊文說,“十二五”期間稅制改革重要內容之一就是房地產稅,房地產稅除了彌補住房保有環節稅種缺失外,更為重要的作用是促進地方財政轉型,改變當前過度依賴“土地財政”的局面。不過,房地產稅試點影響會很大,因此國家在試點城市房地產稅征收稅率的制定上會非常謹慎。
文章摘編如下:
對于“十二五”期間稅制改革重要內容之一的房地產稅,專家分析認為,房地產稅除了彌補住房保有環節稅種缺失外,更為重要的作用是促進地方財政轉型,改變當前過度依賴“土地財政”的局面,因此房地產稅有望成為地方財政的重要稅種。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向香港《文匯報》記者表示,房地產稅制定的基本原則就是改變當前中國不動產交易稅種過度傾向交易環節的問題,目前確定的房地產稅征收思路是將其作為地方稅種,就像車船使用稅一樣,中央會出臺一個征收條例,給出稅率的浮動區間,具體征收辦法則由各地因地制宜。因此,各地征收房地產稅的稅率以及征收辦法也會有所區別。
宜早征 須慎征
事實上,房地產稅還擔負著地方財政轉型的重任。財政部報告顯示,2009年土地出讓收入為14,239億元,同比增長43.2%。與此同時,全國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為32,581億元,土地出讓收入占比接近43.7%,已成為地方財政的“頂梁柱”。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玨林也向香港文匯報表示,作為調節房地產市場的重要手段,房地產稅早就應該開征。房地產稅經過幾年空轉后,有些城市已經具備開征的條件,可以通過試點積累經驗。不過,房地產稅試點影響會很大,因此國家在試點城市房地產稅征收稅率的制定上會非常謹慎。(羅洪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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