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7日電 澳門《新華澳報》10月7日發表富權撰寫的文章說,臺灣司法機關偵辦陳水扁涉嫌貪污、洗錢案,已近尾聲。繼先后收押陳鎮慧、林德釗、蔡銘哲后,昨日又宣布收押在扁案中涉嫌通風報信的前“調查局長”葉盛茂。至此,偵辦扁案已完成“由外圍直逼核心”的部署。下一步,司法機關就面臨是否收押陳水扁的考慮了。
文章摘錄如下:
必須收押陳水扁,這已成為臺灣地區許多政媒界人士的共識,甚至還成為“立法院”質詢的內容之一。昨晨,就有“立委”質詢“國安局”特勤中心副總指揮張戡平:當陳水扁一旦被收押,貼身隨扈是否會一起到土城看守所,繼續保護陳水扁的安全?張戡平則回答說,除非陳水扁被判決有罪三審定讞,否則“國安局”依法還是有保護他的義務。不過,如果陳水扁被收押,“國安局”不會派人到看守所陪他坐牢,但會透過“法務部”,協調保護他的安全。
至于陳水扁本人對自己有可能被收押,其實更是心知肚明。尤其是在陳鎮慧被收扣后,他心知陳鎮慧作為自己的“大管家”,每一筆“國務機要費”賬目的出入都記錄得清清楚楚,這些賬目記錄不但是戳穿了他所謂“國務機要費”是拿來辦理“秘密外交”的謊話,而且也證實了部分“國務機要費”被吳淑珍領出后透過親信之手匯到海外,既是涉嫌貪污,又是涉嫌“洗錢”。因此,陳鎮慧等人的被收押,證明司法機關已掌握了他貪污及“洗錢”的確鑿證據。他將落入法網,已可肯定,只是遲早的事。正因為如此,他才會像瘋子一樣,在到各處“取暖”之時,叫嚷“要抓就快些來抓,不要這樣糟蹋凌遲”,還預告自己快將被關,這是最后一次與鄉親見面了。當然,他為了美化自己,欺騙綠民,聲稱自己是以“政治犯”的身份被抓。
雖然是連陳水扁自己都感覺到即將被收押,但特偵組或臺北地院仍是老神在在,遲不行動,甚至連“法務部長”王清峰還表示特偵組檢察官會“如如不動”,按步驟、法律好好地辦,相信社會自有公評。但這可使一眾“藍委”和藍媒坐不住了,紛紛指責特偵組是有意“放水”,以至是按陳水扁“指揮”辦案。因而向特偵組施加輿論壓力,希望盡快聲押陳水扁,以免讓他繼續四處趴趴走,大放厥詞,蠱惑民眾,污辱司法,攻擊政府。
其實,目前最不希望見到收押陳水扁的,除了是陳水扁本人之外,還有陳水扁的死對頭馬英九。陳水扁不愿被收押,這當然容易理解。這除了是關系到他本人的人身自由及案情進展之外,還將影響到他的反撲大計。--他的所謂二零一二年再選“總統”之說,并非是說說而已。畢竟,他已過足了八年的“總統”之癮,終身難忘,除了是可滿足權力欲之外,還可受到司法豁免保護。如果司法機關在未來三年多內難以定他的罪,使他在二零一二年仍有資格參選“總統”,而又萬一被他選上的話,他就可借著司法豁免權,將“貪污案”和“洗錢案”“一風吹”,甚至還可運用手中權力下令進行反偵查,追查馬英九對他所進行的“政治迫害”。因此,只要司法機關不收押他,他就可透過四出“取暖”活動,繼續積累政治能量。倘若未來幾年臺灣經濟仍未見起色,馬英九在競選“總統”時所有“拼經濟”政綱都將被證實已經破產,他就還有機會東山再起。——畢竟,馬英九“拼經濟”的競選政綱,其矛頭就是直指他陳水扁。
為何會有人質疑馬英九對偵辦陳水扁案的態度“軟弱”。這除了是馬英九的政治和法律“潔癖”使然,認為不便于干預司法獨立之外,應是還與他要充分利用陳水扁在社會上鬧場,從而能起到轉移人們對他的施政不彰的視線的作用有關。
至于已被司法機關收押的四名被告中,葉盛茂可能是最心不甘情不愿的一個。一個堂堂的曾擁有將犯罪嫌疑人送進牢房的權力的特務頭子,竟然要身陷圄囹,其心情之復雜,可想而知。相反,陳鎮慧卻可能是對被收押心甘情愿。因為她掌握陳水扁的財務機密太多了,而且還是司法機關偵辦扁案的關鍵所在。如果她仍在社會上,說不好會像“兩顆子彈案”中的陳義雄那樣,早就被人殺人滅口了。只有呆在看守所里,雖然人身自由被剝奪,但卻可換來人身安全。由于她一毫錢也未貪進自己口袋中,只不過是奉陳水扁、吳淑珍之命辦事,按“比例原則”,她是被動犯罪,因而還有轉為污點證人的可能,可減輕刑責。在全案審結后,當陳水扁等主犯再無機會調兵遣將危害她的生命安全之際,也正是她可以離開牢房之時,從而避過殺身之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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